同居生子后一拍两散 孩子抚养费咋办?

  
2023-11-15 10:56:32
     

  本报讯(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陈博)非婚生子女是一个社会问题,为传统家庭伦理所不容,这导致非婚生子女天然处于弱势地位。同居生子后若双方一拍两散,孩子跟随一方生活,另一方是否应当承担给付抚养费的义务?近日,金堂县法院就审理了一起这样的案件。
  
  2018年,小邓(化名)和小曾(化名)相识并恋爱同居,后生育了一女小小曾(化名)。2020年,两人解除了同居关系,小小曾跟随小邓一起生活,但由于小邓工作不稳定、收入有限,以其微薄的收入难以独立抚养小小曾。小邓遂以孩子的名义将小曾告上法庭,要求小曾每月支付女儿抚养费2000元及孩子的教育费、医疗费用的一半,直至女儿年满十八周岁为止。
  
  金堂县法院受理这起同居关系子女抚养纠纷后,考虑到涉及未成年孩子的合法权益问题,承办法官高度重视,第一时间与小邓和小曾联系,充分了解案件情况。承办法官通过多次沟通,在征得小邓和小曾同意后,主持双方进行调解。“娃娃那么小,你怎么忍心让她一个人带,你也要担负起责任……”调解中,承办法官多轮耐心地释法明理,从法律和情理上做工作,直击双方的内心深处,最终促成双方达成了和解协议。协议内容包括:小曾同意支付之前欠女儿的生活费及孩子2023年下学期学费,并自2024年起,小曾每年分上下半年两次支付孩子的生活费直至其年满18周岁止。同时,同意与小邓凭票据平均分担女儿的教育费、医疗费。
  
  法官说法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一条“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的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一方,应负担未成年子女的抚养费。不论父母之间是婚姻关系、同居关系甚至是其他关系,父母与子女之间的关系不受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