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餐要扫码,停车要扫码,开发票要扫码……“扫一扫”扫出多少法律问题

  
2023-05-26 11:05:14
     

商家的扫码下单随处可见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李欣璐 文/图
  
  “点餐需要扫码”“扫码下单不排队”“扫二维码送玩具”“微信关注一下,不会打扰你的”……只要出门逛一逛,就会听到、看见这些请求或要求,本以为扫码后就没事了,可此后总会莫名其妙收到验证码短信及骚扰电话。近日,本报法治热线接到多名读者来电,反映自己遇到“扫一扫”情况。有读者反映称,自己在开车出停车场时出示了付款码,却被停车场工作人员要求扫码关注公众号后自助结账;有读者反映称,家里的老年人不会使用智能手机,却被商家告知“现在太忙,晚点才能来点餐”。“吃个饭要扫码点餐,老年人不会用智能手机怎么办?”市民余女生向记者吐槽道。
  
  商家强制“扫一扫”的情况如何?“强制”要求扫码关注的情形是否违法?记者就此进行了调查采访。
  
  记者调查“扫一扫”何其多
  
  24日,记者调查走访了成都市多家餐厅和奶茶店发现,绝大多数门店要求“扫码点餐”。
  
  在成都市成华区一家奶茶店门口就摆放了一幅大大的二维码,其标语是“小程序下单尽享优惠”。记者发现,不少顾客都会选择扫完二维码到旁边去慢慢点单。随后,记者走进春熙路一家餐厅扫码点餐,该二维码扫描后则需要微信用户授权,授权后请求获取用户手机信息并要求关注微信公众号。
  
  24日晚餐时分,记者走进成华区一家饺子馆就餐,刚一坐下服务员立即上前表示,“桌上有二维码,请扫码点餐。”记者扫码后发现,需要关注公众号后才能进行点餐。除点餐环节,个别商家甚至会在开发票环节“设卡”,要求扫码关注一个公众号后才能开具发票。更有甚者,有市民在扫码开发票后才发现,该公众号并非商家运营的公众号,而是一个第三方的营销号。
  
  记者采访发现,尽管成都很多餐厅都在主推二维码点餐,但同时也保留了人工点餐,只要顾客提出要求,餐厅仍然可以提供人工点餐服务,并非完全取消。有业内人士向记者透露,通过各种手段让消费者扫码关注,能够迅速提高自家公众号或小程序的关注度和流量,这种“圈粉”行为不仅使得商家可以向用户发送广告,更好地推广产品或营销服务,同时还利用注册会员等渠道获取的用户个人信息,以此了解消费者的需求和消费特征,从而制定更为有效精准的营销策略。
  
  5月9日,省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发布了《消费者个人信息保护情况调查报告》,调查显示,72.24%的受访者表示个人信息曾被泄露。受访者认为可能导致个人信息泄露的渠道中,“酒店餐厅消费点餐被迫扫码、留存个人信息”“办理电信等业务留存信息”“房屋买卖、装修留存信息”排名靠前。
  
  专家说法 强制诱导扫码涉嫌违法
  
  “商家推出扫码点餐没有什么问题,这属于商家自主选择经营管理方式的权利。但是,如果是强制要求顾客扫码点餐,这样就不行。消费者的自由选择是消费者获得商品和服务的基本保证,也是民法典的自愿原则在消费交易中的具体表现。”上海中联(成都)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向以娟表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九条明确规定,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消费者在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时,有权进行比较、鉴别和挑选。
  
  此外,向以娟谈道,在扫码时,如果商家一定要获取这些信息才能提供相应服务,消费者有权拒绝,并向相关部门投诉举报。一些消费者扫码后,要想获取相应服务或享受部分优惠,必须授权商家获取其个人信息,那么商家此举涉嫌违背《个人信息保护法》中规定的处理个人信息必须遵循的合法、正当、必要和诚信原则,涉嫌对消费者个人信息进行过度收集。
  
  《互联网用户公众账号信息服务管理规定》明确,公众账号信息服务平台应当规范公众账号推荐订阅关注机制,未经互联网用户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强制或者变相强制订阅关注其他用户公众账号。《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规定,网络交易经营者未经消费者同意或者请求,不得向其发送商业性信息。商家扫码乱象背后不仅涉嫌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也涉嫌违反了网络安全等相关法律法规。
  
  对于扫码关注才能开具发票,省法治与社会治理研究会监事、北京盈科(成都)律师事务所政府法律事务部副主任车云霞表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二条明确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或者商业惯例向消费者出具发票等购货凭证或者服务单据;消费者索要发票等购货凭证或者服务单据的,经营者必须出具。这意味着,向消费者开具发票是经营者的法定义务,经营者履行法定义务不能设定任何限制性条件。如果在消费者要求开具票据时,要求其先扫码关注,等于变相为开具票据这一法定义务设置了门槛,违反了法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