骚扰电话,忍你很久了!

  
2018-09-07 09:56:34
     

  工信部认为,未经用户同意的营销电话即为骚扰电话

  “你好,我这边是办理银行贷款的,请问有没有需要”“请问你对保险感兴趣吗”“我们是XX英语培训机构,要不要来体验一下”“你有一张法院传票,请尽快来取”……这样的开篇词你是不是很耳熟?

  随着垃圾短信治理工作深入,骚扰信息的传播形式从短信向语音转移,骚扰电话问题强势抬头。日前,工信部、最高法、最高检等13部门印发《综合整治骚扰电话专项行动方案》(下称《方案》),自7月起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为期一年半的专项行动,着力整治骚扰电话扰民问题,净化通信服务环境。

  骚扰电话缘何屡禁不止?治理难点在哪里?到底哪些属于骚扰电话?相关部门和专家学者进行了分析,提出了措施和建议。期待在政府、运营商、企业及群众的共同努力下,骚扰电话不再不绝于耳,生活能够多一分清净与美好。

  ■现象调查

  骚扰电话成公害人们不堪其扰

  人们对骚扰电话已经忍了很久了。尽管国家严厉打击骚扰电话,但无论是正在开会、上课、约会还是休息,各种骚扰电话依旧让人防不胜防,有些骚扰电话甚至能准确地说出个人信息。

  12321网络不良与垃圾信息举报受理中心的数据显示,仅今年6月全国共收到的涉嫌骚扰电话的举报就有4.5万件,其中贷款理财类、违规催收类和房产中介类的举报信息居前三位,超过50%。

  骚扰电话的危害不只是骚扰本身,还有经济损失。“呼死你”、吸金电话、通讯信息诈骗猖獗。据统计,2016年至2017年我国有6.88亿网民因电话诈骗、信息泄露等造成的经济损失估算达915亿元,触目惊心。

  骚扰电话引发的社会问题也值得关注。一方面,骚扰电话扰乱各行各业正常秩序的事件屡见不鲜,连110、119、120等都未能幸免。另一方面,骚扰电话频繁让人人自危,引发严重的不安全感与焦虑感,很多人连“真电话”也不敢接,影响了正常工作和生活。

  ■治理难点

  法律上缺界定技术上存风险

  工信部方面表示,骚扰电话主要存在以下四大难点,一是各方认识不统一,齐抓共管机制未建立。随着我国信息通信业的发展和提速降费工作深入推进,电话营销已成为商家推广业务、吸引客户的重要手段。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对电话营销的合法性、是否需要整治规范以及如何规范等问题缺乏共识。

  二是法律法规有待完善,源头治理责任缺失。法律上,我国对骚扰电话一词尚无明确界定,关于商业电子信息扰民问题亦无专门立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广告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虽有“未经电子信息接收者同意或者请求”“不得以电子信息方式向其发送广告”的原则性要求,但问题方主体责任不明晰,亦无相应罚则,管理上落地执行存在实际困难。

  三是技术防范能力不强,无法有效拦截骚扰电话。商业营销类骚扰电话的通话特征与正常通信相似,语音内容没有文本记录,有效识别和精准拦截技术上有一定难度。对骚扰电话进行监测和拦截既可能影响用户的正常通信,还涉及侵害用户隐私,存在法律风险,基础电信企业暂未对骚扰电话实施有效的监测和拦截。

  四是“疏堵结合”治理模式尚待摸索。用户对商业营销类骚扰电话多有怨言,其根本原因在于,用户作为电话营销商业模式中的关键环节,常被动接收了无用的商业信息。我国此前一直沿用“堵”的思路,应借鉴国外“拒听电话广告(DoNotCall)”等经验,疏堵结合,为明确表示拒接商业信息的用户提供必要的防扰保障。

  ■关键界定

  这些营销电话可归为骚扰电话

  宁夏诚托律师事务所律师梁正大说,骚扰电话法律上没有明确的界定,只有个别条款有类似的规定,而且不是针对骚扰电话直接界定,是一个包含有类似性质的兜底条款。

  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第七条有关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未经电子信息接收者同意或请求,或者电子信息接收者明确表示拒绝的,不得向其固定电话、移动电话或者个人电子邮箱发送商业性电子信息。工信部认为,未经用户同意拨打的商业营销电话,均可被归到“骚扰电话”的范畴之中。

  ■整治行动

  国家重拳收拾骚扰电话

  按《方案》要求,自2018年7月起至2019年12月底,专项行动将综合采用法律、行政、经济和技术等多种手段,重点对商业营销类、恶意骚扰类和违法犯罪类骚扰电话进行整治。

  为严控骚扰电话传播渠道,《方案》要求各地电信管理机构督促相关基础电信企业、呼叫中心企业、互联网企业等,加强语音通信业务和资源管理,防范电话扰民。各基础电信企业要按照“谁接入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语音线路和“95”“96”“400”等码号资源的用户资质审查,规范资源使用,严禁为非法经营、超范围经营提供线路资源和业务接入。同时,各互联网企业要加强电话用户合同约束,全面规范营销外呼业务,全面清理网上“呼死你”等各类骚扰软件和设备信息。《方案》同时指出,将全面提升技术防范能力,强化主叫号码鉴权和通话溯源。基础电信企业要严格规范企业客户可以使用的号段范围,严禁利用透传技术虚拟主叫号码或自行修改主叫号码,对未通过鉴权的呼叫一律进行拦截。在骚扰电话拦截配套技术系统建设方面,基础电信企业应利用云计算、大数据等技术手段,加强数据共享能力建设,提升骚扰电话识别和拦截能力。同时,移动智能终端制造企业应支持手机终端配备防骚扰电话能力。《方案》还指出,电信管理机构将指导各相关单位,充分利用现有全国诈骗电话防范系统和网间互联互通监测系统,增强骚扰电话监测和标注等相关功能,建立联动工作机制,协同做好骚扰电话的监测发现等综合整治工作。

  据新华社本报综合

  观点

  推销与骚扰电话的界限

  商业的基础在于自愿和合意,电话推销也不例外。电话推销是否构成骚扰,究其根本,在于是否事先取得了消费者同意。《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九条第三款,《广告法》第四十三条,以及《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第七条等都是基于消费者意愿标准,规定经营者需经消费者同意方能向其发送商业信息。可以说,经消费者同意的为电话推销,未经同意的都算是骚扰。

  王红一中山大学法学院教授

  民事赔偿手段也应启用

  除了专项整治等行政手段,针对一些利用垃圾营销方式诈骗钱财的行为,还应当启用民事赔偿等法律手段,对消费者造成损害的,应当研究惩罚性赔偿机制,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刘俊海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

  应出台个人信息保护法

  专项行动具有时间性和阶段性,为防止骚扰电话死灰复燃,建议在专项行动期间制定和出台个人信息保护法,并结合刑法相关规定,从立法层面提高侵犯个人信息权的违法成本,从而形成立法与行政相结合的综合治理体系。

  罗勇重庆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支招

  记清号码、企业、内容

  工信部方面表示,用户接到骚扰电话后,可以选择直接挂断。挂断后,用户可通过电话标记软件对相关号码进行标记,或向基础电信企业和12321举报中心举报,涉及具体行业的,也可向行业主管部门进行举报;涉及违法犯罪的,要及时向公安部门举报。

  举报时,建议举报人尽可能多地提供骚扰电话拨打主体的信息,例如,被举报号码、骚扰电话拨打企业的名称、骚扰类型、骚扰电话内容等,以方便后续核查处置工作。

  遇到骚扰电话怎么办?

  首先,对所有骚扰电话都要坚决抵制,及时举报。除了可以联系手机号所在运营商举报,也可以向12321网络不良与垃圾信息举报受理中心电话举报,或关注其官方微博、微信举报。

  其次,善用防骚扰电话软件和服务。手机用户可下载各类安全软件对骚扰电话进行拦截,也可致电运营商开通防骚扰来电号码提醒服务。

  再次,掌握安全防范常识。不轻信任何400电话、网购客服号码,不轻易接听、接收陌生人的电话、短信、彩信、邮件,不轻易注册信息,避免个人信息泄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