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司法局人民参与与促进法治科科长李思靖——探索“枫桥式”司法所建设创新之路

  
2023-03-09 15:23:11
     

李思靖在高县司法局月江司法所组织开展人民调解工作座谈会 省委政法委供图

  
四川法治报-法治四川新闻客户端记者赵文
  
  【人物小档】 李思靖,男,共产党员,1986年10月出生,现任宜宾市司法局人民参与与促进法治科科长。2018年被表彰为“宜宾市综治暨平安建设先进个人”,2021年被表彰为四川省法治政府建设先进个人,2023年1月被表彰为“平安四川建设先进个人”。
  
  长宁县司法局硐底司法所的“诗华调解室”是一张响当当的名片;江安县司法局四面山司法所创新“加减乘除法”基层社会治理新模式;三江新区司法分局白沙湾司法所创新打造“枫桥式”人民调解、“菜单式”普法宣传、“帮教式”社区矫正、“普惠式”法律服务……在宜宾,每个司法所都有自己的“个性”。
  
  “一所一品”的背后,离不开一个有“个性”、爱创新的80后,他就是宜宾市司法局人民参与与促进法治科科长李思靖。
  
  以“枫桥式”司法所创建为抓手夯实平安建设基础
  
  近年来,宜宾市司法局以开展“枫桥式”司法所创建活动为抓手,紧紧围绕服务乡村振兴、脱贫攻坚、法治乡村建设等中心工作,开展“一所一品”建设。这背后,离不开李思靖的努力和付出。
  
  平安建设是社会治理的基石,是司法行政工作的重中之重。工作中,李思靖具体组织指导司法所开展省、市级“枫桥式”司法所创建活动,聚焦基层治理和平安建设,以提升“五个指数”为着力点,探索创新出了“枫桥式”司法所建设的“宜宾蓝本”。
  
  “‘五个指数’指的是党建引领指航向,提升‘红色指数’;精准服务暖民心,提升‘服务指数’;提档升级担新责,提升‘法治指数’;防范风险护稳定,提升‘平安指数’;化解纠纷促和谐,提升‘幸福指数’,形成共性突出、个性鲜明的‘一所一品’特色,实现法治惠民、法律护民、法援亲民、调解安民、矫正育民、安帮暖民的良好法治文化效果。”李思靖介绍,2020年以来,宜宾市共成功创建长宁县硐底司法所、江安县四面山司法所等14个省级“枫桥式”司法所,数量位居全省第二,打造了“诗华调解”等调解品牌30个。
  
  以探索司法所新职能为引擎助推基层法治建设
  

  基层法治建设是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的重要依托,是推进更高水平平安建设的必然要求。
  
  作为业务行家里手,如何促进“红头文件”规范化?李思靖和同事们一直积极探索基层司法所服务法治政府建设的务实举措。2021年,宜宾在全省率先出台《宜宾市司法所服务乡镇(街道)重大行政决策重大项目和行政执法指导监督实施意见(试行)》《司法所服务基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意见》《司法所工作责任清单》,形成全省首个市级层面司法所服务政府法治建设的专门制度,服务行政权力下沉乡镇(街道),充分发挥司法所在推进基层政府行政决策科学化、法治化中的作用,推动司法所所长列席乡镇(街道)党(工)委工作会议,对基层政府“红头文件”合法性审查,对乡镇行政执法进行执法监督,把“红头文件”装进了法治的笼子。
  
  李思靖介绍,截至目前,宜宾市试点司法所审查文件、合同或重大项目222件(个),参与行政执法监督74件次。
  
  以重点人群服务管理为要点筑牢平安建设底线
  

  回家,对即将刑满释放的罪犯来说,是最渴望也是最重要的事。2022年,疫情反复。10月初,李思靖得知一名长宁籍罪犯即将刑满释放,可当时长宁县正处于疫情防控关键时期。为做好疫情防控时期刑满释放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李思靖多次与长宁县司法局联系,要求司法局向所属疫情指挥部汇报并让刑满释放人员所属镇政府协助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同时,指导长宁制定周密细致的衔接方案和释放后的安置帮教措施;另一方面,他积极与监狱联系,细致了解该名罪犯的服刑表现、身心健康状态等情况,并通过视频通话等形式,就该名罪犯刑满释放当天的衔接工作做好方案,确保“点对点”衔接方式安全到位。
  
  “疫情无情人有情!我们的职责就是要用实际行动践行初心使命,为刑释人员铺就一条温暖回家路。”李思靖是这样说的,更是这样做的。
  
  工作中,为了强化重点人群服务管理,李思靖协助负责平安建设领导小组重点人群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推动建立部门职责、信息报送、会商沟通、部门联动等制度机制6项,探索“司法行政+社会专业力量”模式,与宜宾市人力资源协会签订《战略合作协议》,推动社会团体组织参与重点人群服务管理,提升社区矫正对象、刑满释放人员回归社会后的就业谋生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