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是一道牢固的“护薪”防线

  
2022-05-05 10:05:01
     

本报全媒体记者 蒋京洲
  
  在参与全省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的这些年中,让“四川省优秀公诉人”、省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三级高级检察官林路欣慰的是,随着党中央、国务院的持续高度重视,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的长期积极配合行动,恶意欠薪的情况已经大幅减少。而同样让她痛心的是,时至今日仍有农民工讨薪之路漫长而艰苦。
  
  这样的现状给了林路时不我待的紧迫感:一代农民工正在老去,他们为经济建设和城市发展所作出的贡献不容忽视;新一代劳动者正在成长,对更加合理的劳动环境、更加完善的劳动保障、更加可感的公平正义的追求正成为一种共识。农民工的工资怎么能拖欠?
  
  第一次同农民工打交道,林路就感于他们的勤劳和朴实。这让林路感到一种愤怒:这样一群人的工资,怎么能拖欠呢?
  
  在打击恶意欠薪,以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追诉了多名欠薪者之后,林路渐渐摸清了工作的方向与关键。“对于某些人来说,支付农民工工资这件事,往往是放在整个工程项目优先级较低的一件事。”林路向记者坦言,尽管国家有明文规定,农民工工资必须专款专户,但仍有诸如建设项目负责人等通过虚构花名册、控制工资卡等方式,划转属于农民工工资的部分资金,用作扩展和承揽更多项目。另一方面,不少工程的负责人对于自己的行为也没有太清晰的法治认识。有些人觉得,要是被查到了补发就是,有的也不过是罚款或停业整改了事,有的即使被起诉,也能通过转移、隐瞒财产等方式躲避。
  
  2021年伊始,省检察院开展了工程建设领域“零欠薪”专项行动,切实维护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这一年,林路作为专项行动组成员深入到省内部分市州,在建设工地上与农民工面对面交流。这些经历和认识让林路意识到,对于主观恶意强、社会危害大的欠薪案件,必须通过刑事司法予以严惩和威慑。检察机关是最后一道防线!
  
  全省首例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刑事抗诉案发生在攀枝花市。
  
  拖欠60余名农民工工资27万元,最长的时间跨度达3年之久,却因为行政机关出具的文书遗漏“支付”二字,致使其中一笔拖欠工资事实未被法院认定为犯罪。对于这一结果,检察机关认为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有误,量刑畸轻,恶意欠薪者虽被定罪,但是没有得到应有的惩罚,遂提出抗诉。2021年11月,攀枝花市检察院办理的一起拒不支付农民工劳动报酬刑事抗诉案件,获得二审法院支持并改判。一审判决认为,行政机关责令支付文书上遗漏“支付”二字,缺乏构成犯罪的前置程序,因而认定相关欠薪行为不构成犯罪。而检察机关在自行补充侦查中发现,行政机关最初留置送达的文书中其实并未遗漏“支付”二字,而仅在移交公安机关证据材料中遗漏。“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这一构罪前置行为自始存在,并得到了新证据的充分证实。
  
  为什么检察机关坚持要抗诉?在林路看来,“抗”的意义不仅在于检察机关作为“犯罪的追诉者”这一法律赋予的职责使命所在,并且还在于通过这样案件的出现,能够让工程建设的负责人们清晰地认识到自己的行为可能带来的严重后果,避免侥幸心态,增强农民工兄弟们依法维权的信心。
  
  “检察机关是最后一道防线。”林路认为,检察官应该走出去,进行更多点对点、面对面的交流。唯有眼见为实,才能感同身受。农民工的权益保障问题,既立足现实,亦展望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