扎根基层法院的“铁娘子”

  
2019-10-16 09:53:16
     

“全体起立,请审判员入庭!”随着书记员洪亮的声音,一名女法官进入审判庭,法槌铿锵有力落下,一起房地产合同纠纷案件开庭审理。8月9日,记者来到南部县法院南隆法庭庭审现场,一名身着法袍的女法官正在审理案件,围绕案件的争议焦点向原告连续发出3个问题,最终原告因为证据不足而败诉。庭审结束后,法官开展判后答疑工作,对败诉方存在疑问的地方,用深入浅出的语言向他们解释清楚。

这名女法官就是南部县法院南隆法庭副庭长罗镛,扎根基层法院28年,她承办的案件无一超审限,无一错案。28年来,她始终以公平正义、司法为民作为自己职业准则,用秉公无私构筑正义的大厦,用爱岗敬业撑起一片公正的蓝天。

情系法徽的“初心梦”

罗镛的两个舅舅都从事法律工作,深受家庭的影响,耳濡目染,罗镛从小便对法官这个神圣的职业充满了崇拜和向往,她励志要加入这个行业,也时常想象自己身着法袍的样子。1989年9月,罗镛如愿考进了西南政法学院(现西南政法大学),在捧着录取通知书的那一刻,她激动万分,感觉梦想大门已经开启,离自己的理想又迈进了一步。“三点一线”式的大学生活,在旁人看来可能索然无味,但她却乐在其中。通过努力学习,她获得了扎实的理论基础和法律知识。1991年毕业后,罗镛被分配到自己家乡的法院——南部县法院。

身着庄严的制服,在进入法院的那一刻,罗镛立志要通过自己的努力,成为一名公正、优秀、让群众信赖的法官。“我法律职业生涯开始的地方是南隆镇人民法庭。”罗镛说道,“初到书记员岗位,内心有点忐忑,虽然书本知识学得多,但却没有实践过,没有真正与当事人接触,也害怕自己不能做好!”幸运的是,罗镛一进法院便有一名优秀的法官作为她的启蒙老师——任德林,他将庭前准备、案件调查、庭审记录、诉前保全等工作都毫无保留的教授于罗镛。“我非常感谢他,工作中的为人处世以及处理民商事案子的经验和技巧,都受益于他,虽然他已经过世了,但我永远都忘不了他对我的教导。”罗镛缓缓谈道。

民事案件的“铁娘子”

一晃7年,当初的年轻姑娘已经能够独挡一面。1998年,罗镛被调到民二庭担任助理审判员,当时仅有5名女性,而她便是其中之一。在办理民商事案件中,她不断积累经验,有自己的处理技巧,办理案件得心应手。

2004年,罗镛被任命为审监庭副庭长,商事案件繁琐且烧脑,而她一直战斗在审判前线,专门审理疑难复杂案件。面对这类案件,如果处理不当很容易引发群体性事件与涉诉信访问题,在办案时不仅要注重方式方法,更要寻求平衡的界点。其间,她审理的案件个个都是铁案,无一例信访,因此大家都称她为“铁娘子”。

在一起民间借贷纠纷系列案件中,三原告于2012年至2014年期间分别向10名被告投资开办的南部县某砂石场出借款项,因此案人数众多,且砂石场存在股东退股和入股的问题,案情较为复杂。多年来,原告与被告之间不断发生争执,积怨较深,而且被告经济实力强,原告担心法院在处理案件上会受到外界干扰。通过开庭审理举证,明确了案件情况后,罗镛及时作出判决。罗镛耐心细致地向原告释法说理,原告最终服从判决,被告也服从判决,并在庭审后主动积极与三原告协商给付借款事宜。

在谈到案件的审理和判决时,罗镛用《傲慢与偏见》来诠释了法律的公平与正义,“我很喜欢《傲慢与偏见》这本书,它就讲了一个关于平等的问题,让我学会了权衡当事人之间的关系,寻找到处理案件的杠杆。”

简案团队的“半边天”

在南部县法院,提到罗镛人人都知道,性子急、嗓门大、为人乐观豁达,办起事来风风火火、利落爽快,全身上下流露出男子气概,让人很是钦佩!

南部县法院的收案数在整个南充市基层法院中一直靠前,在司法体制改革的背景下,该院为了提高案件审判质效,于2018年开始进行“繁简分流”改革,并在南隆法庭试点,罗镛便是简案团队的员额法官之一。作为简案团队的业务骨干,案件数量多得喘不过气,天天都是早出晚归,能今天做完的工作绝不会拖到明天。因为她表现出色,被南充市中级法院授予“十佳法官”称号。“她工作起来总是精神抖擞。现在案件分流后,简案要占70%左右,案件数量特别多,晚上加班是常态,但是她与整个办案团队都合作得很愉快,喜欢啃“硬骨头”,做事从不拖泥带水,办理案件也非常公正。”南隆法庭庭长邓金蓉这样评价罗镛。据了解,截止到2019年8月19日,罗镛已结案176件,平均审理天数为24.31天,接收比高达97.78%,所有的质效指标都名列前茅。“罗法官,谢谢你,为我拿回了血汗钱!”原告那褶皱的眼眶满含泪花,握着罗镛的手上下抖动,被告也在一旁称赞法官办事效率高,真正体现了为民司法。这是一起劳务合同纠纷案,原告系外地人,且未与被告签订书面劳务合同,也未进行劳务结算,仅由自己对工时和工作量做了记载。原告一直担心自己是外地人,法官处理时会有失公正,在与法官交流时情绪很不稳定。庭审中,因原告证据不充分,被告不承认原告向其提供劳务的主张,原告向法官陈述了自己家庭经济非常困难,在南部县无亲无故,没有依靠,虽然证据不充分,但务工是事实。考虑到原告的实际情况,罗镛采用“将心比心”“换位思考”等攻心策略,让被告意识到双方的经济状况差距及务工人员的辛苦。最终,被告承认原告向其提供了劳务,并当庭将劳务费9680元一次性向原告付清。“到法院来的往往都是矛盾双方,有的案子刚接收时,双方当事人都怕法官有偏袒,就会有情绪,甚至会谩骂与威胁,这无疑会影响自己的心情。但是肩上有责任,在平复自己的情绪后,还是会站在双方当事人的立场来考虑问题。经常会问自己,如果我是他会怎么办!这样问题就容易解决了。”罗镛总结了自己的办案经验。

何苏弋 本报全媒体记者 牟廷河 文/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