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消委会开展“月月 3·15”律师答疑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刘文慧
交费上了不到一个月游泳班就遭遇店铺关门失联,宽带合同没到期就经常被强行断网,汽车多次出现同一故障且未能在质保期内维修解决,如何维权?近日,省消委会开展第43期“月月315”律师答疑活动,邀请来自省消委会律师顾问团的四川致高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龙莎、四川蜀天律师事务所主任谢文强为消费者答疑解惑。
问题1
消费者杨女士称在成都洞子口某游泳健身机构给孩子购买了游泳长训班,8月5日交了4080元,没上到一个月,该游泳馆就关门,老板也失联,导致众多消费者权益受损。消费者如何有效维权?
律师答疑:首先建议消费者拨打当地12315或向当地消委组织投诉。游泳健身机构以“关门失联”的行为表示拒绝继续履行合同,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以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三条之规定,消费者还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解除合同,退还尚未消费的课程对应的金额,并要求游泳健身机构承担预付款的利息及维权的合理费用。在起诉时,消费者可以同时申请对游泳健身机构的财产进行保全,以确保案件判决后能够顺利执行。
问题2
2022年,消费者文先生向某宽带公司续签了6年的宽带套餐服务合同,至2028年4月才到期。但今年开始,文先生的宽带就经常被强行断网。询问原因,文先生被告知,“因政府规定需要升级光纤,如果用户不升级网络,该宽带就给断网”。面对宽带隔三岔五断网情况,该如何维权?
律师答疑:近期,多地宽带公司被曝出“强迫升级、强行断网”的情况。消费者可以拨打宽带公司客服电话,要求其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宽带服务,也可以选择向当地12315、通讯管理局、消委会进行投诉。该宽带公司所称“因政府规定需要升级光纤,如果用户不升级网络,就给断网”的言论,可能涉嫌欺诈,消费者可凭服务合同及支付凭证等资料向法院提起诉讼。
问题3
某培训机构内的超市商品价格高昂,且很多商品没有标价,该如何维权?
律师答疑: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之规定,超市内商品未标价的行为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
同时,该行为也违反了《价格法》第十三条“经营者销售、收购商品和提供服务,应当按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明码标价,注明商品的品名、产地、规格、等级、计价单位、价格或者服务的项目、收费标准等有关情况。经营者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之规定。
针对超市内商品未标价的行为,消费者可以向当地市场监督部门举报,或向当地消委会投诉。
问题4
2013年,消费者购买了质保期10年的某品牌家用汽车。2022年,车辆机电单元损坏,在该品牌的4S店修理后反复出问题。2023年10月修理后,今年8月又出现问题。目前,车辆已过质保期,但距上次修理不满一年。该车品牌销售服务公司因查不到修理记录不再给予保修。消费者怀疑4S店未用原装部件且在外面修理,多次拨打品牌电话及4S店电话投诉无果,现在车辆无法正常启动行驶,应该如何维权?
律师答疑:根据《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对于原厂配件、同质配件及修复配件选择,4S店应向消费者释明,由消费者予以选择。该车因机电单元在质保期内损坏在4S店维修后,同一部件出现同一质量问题且在保修期内未解决,4S店应承担相应质保责任。
根据《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的规定,4S店有责任向厂家提交报告提供免费维修,并提供原厂配件的相关材料,且4S店应将修理记录如实上传。因此,销售服务公司查不到修理记录是某4S店的过错,不应当归责于车主。如因店家修理记录未能找到,消费者可凭相关维修更换证据,要求4S店履行质保事项。
建议消费者根据家用汽车产品维修、更换、退货责任规定,与经营者进行沟通协商。若协商未解决,消费者可依法向当地消委会等第三方机构请求调解解决,也可向市场监管等有关行政部门投诉处理,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