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杨辉 记者 唐万贵)记者昨(26)日获悉,攀枝花市东区法院在民商事案件繁简分流改革中,创新工作方式,变法官被动收案为主动选案,用三招破解案件繁简识别难。今年1月至10月,全院民商事案件结案率比改革前提升18.81个百分点,平均结案周期缩短了36.68天,调解结案率14.7个百分点,基本实现了“简案快审、难案精审”的目标,有效缓解了“案多人少”矛盾。法官主动选案避免繁简分歧
该院将民商事16名法官分为前台和后台,前台9名法官办理简案,辅助人员配比1:2;后台7名法官办理难案,辅助人员配比为1:1。所有民商事案件立案后由前台法官优先选择,选择后的案件自动认定为简案,剩余案件转入后台法官轮流收案,并自动认定为难案,有效避免了在区分案件难易程度上的争议和分歧。畅通转换渠道繁简二次识别
同时,将选案时限确定为15天,作为繁简“二次识别”。前台简案法官在选案后15天内,根据掌握的案情如果认为办理时间较长,则可通过提出申请、院领导审批的方式,再次将案件纳入难案,转为后台法官办理;后台法官也可用同样的方式,将已认定为难案的案件转为简案。确定办案数量明确收案比例
规定前台办理简案法官全年办案数量不得低于300件,后台办理难案的法官全年不得低于150件。同时,规定每月选案比例,当月所受理的民商事案件中,简案处理原则上不低于70%,难案原则上不高于30%,有效避免了前台办案年初多年底少、后台办案年初少年底多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