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跨域多元解纷十大典型案例发布

  
2025-11-04 18:25:35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夏菲妮

成都某园艺厂向重庆某园林工程公司提供了一批价值40余万元的绿植,交付近2年了都没收到足额款项,遂将对方起诉至法院。案件起诉至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法院,后来通过川渝两地法院的联动调解,并运用“在线司法确认”工作法快速解纷。近日,四川高院、重庆高院联合发布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跨域多元解纷十大典型案例。上述某园艺厂与某园林工程公司买卖合同纠纷调解案在列。

经梳理,本次发布案例包括川渝两地运用跨域司法协作、府院联动、“总对总”在线诉调对接、联动联调“在线司法确认”、“示范性诉讼+批量化调解”等机制方法实质化解矛盾纠纷的典型案例,主要涉及劳务、建工、买卖、金融等领域常见多发易发矛盾纠纷。典型案例的发布旨在以案释法、以案明理,为当事人选择适宜的纠纷解决方式提供指引,为各类社会治理主体开展纠纷化解工作提供参考,进一步提升川渝两地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法治化水平,为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提供有力有效的司法服务和保障。本报选取5件案例予以报道。

公司拖欠数万元货款不还?

“调解+在线司法确认”快速解纷

因重庆市巴南区某绿化项目的需要,某园林工程公司与位于四川省成都市温江区的某园艺厂于2021年11月签订乔木购销合同,约定某园林工程公司向某园艺厂采购乔木等绿植,2021年11月至2022年3月期间,某园艺厂按约定向某园林工程公司供货。后经双方结算,应付货款共计405640元。某园艺厂于2022年7月9日向某园林工程公司发出催款函后,某园林工程公司陆续支付货款357092.72元。截至2024年2月某园艺厂起诉时,某园林工程公司仍拖欠48547.28元货款未付。

纠纷发生后,某园艺厂将某园林工程公司诉至法院。重庆市巴南区法院经审查认为本案适宜调解,在征得某园艺厂同意后,立即启动多元解纷工作机制,将案件委托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先行调解,但双方未就调解方案达成一致意见,遂陷入僵局。后来,重庆市巴南区法院根据川渝司法协作的相关协议,联系某园艺厂所在地的成都市温江区法院请求协助。温江区法院立即安排法官到某园艺厂上门沟通,利用人熟、地熟、事熟的优势,对调解及司法确认程序等进行阐述释明,建议其以互利共赢的心态积极进行纠纷调解。

经调解员和川渝两地法院法官多次沟通,灵活运用“背对背”等多种调解方式促使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其间,法官释法说理,某园艺厂吃下了“定心丸”,愿意给予某园林工程公司分期付款的资金周转时间。

调解员草拟调解协议后除交当事人确认外还同时提交两地法院法官即时审核,法官审查后提出修改意见,指出违约条款要写明计算基数、起止时间及利率标准。双方当事人在调解后表示,通过调解组织主持调解,川渝两地法院法官对法律规定的详细解读,增强了调解的权威性、专业性,促使双方快速解决纠纷。双方就后续付款事宜达成一致并握手言和,对本案调解结果十分满意。

解纷要旨

本案是川渝两地法院跨省市联动协作,通过调解护航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典型案例。首先,在纠纷化解过程中,温江区法院积极探索川渝两地司法协作路径、践行川渝司法协作理念,两地法院密切合作,为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贡献基层实践。其次,运用联动联调“在线司法确认”工作法,突破地域限制,对矛盾纠纷快速反应,实现矛盾纠纷快速调解,当事人“一表不需填、一天不用等、一次不多跑”便化解矛盾纠纷,提高解纷效率,减轻当事人诉累。最后,该纠纷最终通过川渝协作、多元解纷机制得到圆满化解,既有效维护了债权人利益,又为民营企业纾困解忧,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公司拖欠百万元工程款怎么办?

跨域网络调解追回农民工工资

2018年7月起,原告杨某某等4人与被告重庆某某网络科技公司合同约定,该公司将其承包的四川某某移动通信公司的管线施工中眉山区域的劳务分包给四原告实际施工。四原告按被告公司的要求已于2021年12月底完成工程的全部施工,并交付业主单位使用。被告公司与四原告结算后应支付工程劳务费1307626.72元,但该笔费用长期拖延未付,涉及众多农民工工资。

因本案双方已进行结算,待付金额明确,为了更快更好地实质性解纷,避免冗长的诉讼程序增加当事人诉讼成本,四川省眉山市东坡区法院收到起诉材料后赓即将案件分流至调解中心进行先行调解。调解中心员额法官随即认真查阅卷宗、与双方当事人电话沟通,确定双方均有调解意向后,将案件交由入驻法院调解中心的特邀调解组织东坡公证处,组织双方展开调解工作。调解中心立即组建了由员额法官、特邀调解组织调解员、法官助理、书记员组成的案件专班。

因被告重庆某某网络科技公司地处异地,眉山市东坡区法院为方便当事人应诉接受调解,遂与该公司注册地重庆市北部新区管辖法院重庆两江新区法院取得联系,请求给予协作。两江新区法院将重庆市两江公证处人民调解委员会引荐给东坡区法院工作专班。两地法院的两家调解组织随即建立联系,以人民法院调解平台为依托,对该案进行跨域网络调解。

经过调解摸底,被告重庆某某网络科技公司认可结算金额,但因流动资金紧张,无法直接支付原告所欠款项。经调查,该公司尚有四川某某移动通信公司的待收工程款,东坡区法院调解工作专班随即与四川某某移动通信公司联系,并提出了以待收工程款直接支付给四原告的调解方案。重庆市两江公证处人民调解委员会多次到被告重庆某某网络科技公司实地沟通,终于促使其同意按此方案执行。于是,在两地法院及两家调解组织的共同努力下,该案以异地网络调解的方式圆满化解,双方自愿达成了调解协议。

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由四川某某移动通信公司在应支付被告重庆某某网络科技公司的工程款中直接扣除后支付给四原告劳务费1307626.72元。

解纷要旨

当前,随着我国经济快速发展,企业异地承接业务的现象普遍存在。该案被告地处异地,眉山市东坡区法院为减轻当事人诉累,主动作为联系该公司注册地管辖法院给予协作。两家法院打破了两地行政区划限制,互通了信息,共享了资源,通过开展跨域协作、联动调解、网络解纷避免了当事人“多头跑”,降低了维权成本,使涉众多农民工工资的建工合同纠纷圆满化解。该案例是两地法院落实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发展战略、司法护航弱势群体权益的生动案例。

厂房漏水引矛盾

川渝跨域联调让两地企业实现双赢

2019年5月9日,原告重庆某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装公司)与被告四川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技公司)签订《工程承包合同》,由安装公司以合同总价85万元承接科技公司位于川渝高竹新区内新建厂房的钢结构屋面工程,建设周期为60天。进场施工后,科技公司提出预留一跨彩钢瓦位置(不进行锁边处理)便于后续安装“桁车”设备,待“桁车”安装好之后,再进行收尾。2023年,安装公司返场施工时发现未锁边处理的区域部分接口已经变形或损坏,经双方协商进行整改,但修复效果不佳,且厂房存在漏水。安装公司认为已依据合同内容完成了所有工作,要求支付工程尾款17万元,科技公司认为对方未照图施工及整改,致使钢结构工程质量不符合要求、厂房漏水,要求赔偿整改费用20万元及整改费用10%的违约金,双方诉诸法院,要求对工程质量、修复费用造价进行鉴定。

高竹新区是全国首个跨域共建省级新区,由四川省、重庆市共同推动成立。四川省邻水县法院、重庆市渝北区法院在新区内搭建跨域诉讼服务平台,常态开展企业法治宣传、“法治体检”服务。鉴于案涉企业分属川渝两地,两地法院参与更能找准调解契合点,遂启动跨域联调机制。

通过梳理发现,本案争议核心是厂房漏水原因,亟需解决的问题是漏水影响企业生产和安装公司提出的欠款导致财务危机的问题。工程鉴定属于专业问题,经函询部分鉴定机构鉴定费约12万元。两地法院法官结合审判实践,提出工程质量、造价进行鉴定虽具有必要性,但双方争议标的额不大,需慎重考虑鉴定费用、周期、结果不确定等风险,让双方清醒认识到“为争一口气而鉴定”可能导致“赢了官司输了钱”的不利局面,促使双方从对抗转向寻求更经济的解决方案。

通过“背对背+面对面”组合、川渝交叉调解,寻求利益平衡点。一方面,向安装公司释明其存在施工方案不明确、变更方案不签证、行业规范执行不明确等问题。另一方面,向科技公司释明中断施工原因、已投产使用、鉴定费预缴与分担、工程质保期及现状影响生产等现实问题。两地法院法官主持双方围绕漏水维修责任划分、实际维修成本估算、剩余工程款支付等核心问题进行务实调解,引导双方提出有效、低成本的解决方案。最后提出“折抵维修费”方案,由科技公司从17万元尾款中扣除7万元作为维修补偿后,自行维修厂房。

安装公司与科技公司达成调解协议,并由邻水县法院出具民事调解书,确认科技公司欠付安装公司工程尾款10万元,由安装公司提供工程安装发票后10日内支付完毕,争议工程款、违约金、维修费等所有纠纷一并了清。

解纷要旨

本案充分运用川渝司法协作联动机制,发挥两地审判、调解经验优势,通过抵扣工程款项作为维修费用,从快解决纠纷,化解诉讼、鉴定、维修、验收、生产、财务危机等链式纠缠,强化协议可执行性,一揽子解决,实现一次性解纷。科技公司能全面投产,安装公司收到工程款项,缓和财务危机,通过一次调解,达到了保护两家企业权益的效果,实现“双赢”目标,是川渝司法协作的典范,对推进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具有示范意义。

用示范性诉讼批量化解矛盾

法院帮43名投资者追回百万元赔偿

某科技公司住所地为四川省成都市,曾系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上市公司,因未按规定在2017至2020年年报及中期报告中披露对外担保事项和重大合同的行为,受到证券监管部门的处罚。2023年12月开始,全国各地众多投资者向成渝金融法院提起诉讼,主张某科技公司赔偿因虚假陈述行为给投资者造成的损失。

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系列案件具有案涉投资者众多、总标的额较大、纠纷共通性较强等特点,逐案调解难度较大,全部判决则成本高、历时长。成渝金融法院依托“示范性诉讼+批量化调解”工作机制,通过示范性判决确立系列案件的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标准后,经征得当事人同意,将案件委托给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进行调解。

一是示范性判决确立类案裁判标准。对涉及某科技公司的系列案件,法院选取具有共同事实和法律争点的代表性案件,依法进行开庭审理。在认定存在虚假陈述侵权行为、交易和损失因果关系、“三日一价”等事实基础上,委托第三方机构对投资者的损失进行核算,先行作出示范性判决,确认某科技公司存在虚假陈述侵权行为应对投资者进行赔偿的基本事实,综合考虑证券交易市场的系统性风险和非系统性风险,确定某科技公司具体的损失赔偿责任,并通过示范性判决固定系列案件事实,确立法律适用标准。

二是委托专业调解组织集中调解。为减轻双方诉累,法院依托最高人民法院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建立的证券期货纠纷“总对总”在线诉调对接机制,指导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开展批量化调解。第一步,释法说理提高调解意愿,向平行案件当事人释明参照示范性判决进行调解的解纷路径,突出说明该种解纷方式便捷、省时、节费、促和等优势,促成投资者和某科技公司均同意调解。第二步,依据当事人的调解申请,向深圳证券交易所调取相关交易数据,并参照示范性判决移送第三方机构进行损失核算。第三步,借助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将平行案件在线委托给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进行调解,通过该平台时刻关注调解进程,并对调解工作实时开展在线指导。

三是邀请人大代表在线参与解纷。针对投资者人数众多且分布零散的情况,通过在线远程视频方式整合优化成渝两地解纷力量,调解组织、双方当事人及代理人通过在线方式,“面对面”听诉求、讲法理、说事理。考虑到批量纠纷化解的关键在于群众信任,成渝金融法院邀请人大代表跨省域参与纠纷化解,充分发挥人大代表群众基础深厚、群众工作经验丰富等优势,促进当事人快速达成调解协议。

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由某科技公司向陈某等43名投资者共计赔偿170余万元。

解纷要旨

本案是跨域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该类纠纷往往具有涉案人数多、涉及范围广等特点。本案中,成渝金融法院发挥跨省域联动联调优势,运用类型化纠纷“示范性诉讼+批量化调解”工作机制,以示范性判决确定的案件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作为参照,依托“总对总”在线诉调对接机制,借助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的解纷优势组织调解,同时邀请人大代表参与调解,发挥人大代表密切联系群众的优势,实现多元联动,实质高效在线化解纠纷,既维护了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也保障了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为成渝两地类案实质化解提供了有益借鉴。

买脐橙的公司账上没钱了

法院动态查封解执行难题

2022年3月至5月,位于四川省汉源县的某商贸公司陆续在位于重庆市奉节县的某农业公司处收购脐橙及纸箱。经核算,某商贸公司剩余未付脐橙及纸箱款共计37万余元。后经重庆市奉节县法院主持调解达成调解协议,由某商贸公司于2024年3月31日前支付某农业公司货款37万余元。调解协议生效后,某商贸公司未能在指定期限内支付货款,某农业公司遂向奉节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奉节县法院经了解情况后发现,分析了本案执行难点。一方面,网络查询显示某商贸公司无可供执行财产,另一方面无法联系到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白某。奉节县法院决定依托川渝跨域执行协作机制,联合四川省汉源县法院解决查人找物的难题。

针对网络查询显示某商贸公司无可供执行财产的问题,奉节县法院委托汉源县法院对该公司的资产状况进行线下实地核查。汉源县法院充分发挥属地优势,协同当地市场监管部门、税务部门深入核查某商贸公司的财产及经营状况。经核查确认,某商贸公司因遇到困难,经营陷入困境,仅剩少量办公桌椅、电脑等资产,市场价值较低,不具备足额偿债的能力。

为了联系上白某,奉节县法院委托汉源县法院查找人员下落。汉源县法院向当地市场监管部门调取某商贸公司最新注册登记信息,并联动白某居住地所属社区网格员协助摸排白某行踪及联系方式。经多方协作,最终获悉白某行踪并知晓其联系方式。随后,汉源县法院立即安排法官联系白某,了解其财产状况及履行意愿。白某表示,公司正在积极恢复生产经营,短期内无一次性清偿能力,但同时表示愿意承担还款责任,恳请再次给予宽限期限。奉节县法院接到反馈后,及时向某农业公司转达了白某的履行意愿,某农业公司同意面对面协商。

如何推动执行?奉节县法院和汉源县法院联合研判后认为,某商贸公司作为网络销售企业,高度依赖基础办公设备,若对其仅存的生产设备采取机械查封变现措施,不仅难以实现债务清偿目的,还可能实质影响其通过生产经营恢复偿债的能力。故两地法院决定对其办公桌椅、电脑等经营必备资产采取动态查封,由汉源县法院协同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定期核查设备保管及使用状态,确保无毁损或转移行为。

在充分征求双方当事人和解意愿后,奉节县法院执行法官赶赴汉源县,联合汉源县法院执行法官组建执行和解事务协调小组,提供跨域解纷服务。协调过程中,针对某农业公司质疑某商贸公司偿债能力的问题,两地法院执行法官联合向其释明案件当前的执行困境、强制处置资产的不利后果及和解的可期待效果等,全面阐释利弊。针对法定代表人白某,两地法院执行法官联合向其释明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及社会影响。经过多轮沟通疏导与法律释明,白某提出自愿为上述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切实打消了某农业公司关于某商贸公司缺乏偿债能力的顾虑。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执行和解协议。

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由某商贸公司分三期偿还案涉货款,白某对前述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协议签订后,某商贸公司及白某依约履行了付款义务。

解纷要旨

本案是涉农产品销售的买卖合同纠纷执行案件。重庆市奉节县与四川省汉源县均为水果种植大县,案涉两家企业在水果销售领域优势互补,长期合作,若对某商贸公司仅有的办公设备采取强制处置措施,既不利于其恢复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也不利于本案债权实现,还可能对两地水果产业的协同发展造成影响。本案中,两地法院依托川渝跨域执行协作机制,借力汉源县法院联动当地市场监管部门、税务部门及时核查某商贸公司财产状况及其法定代表人行踪,有效破解了法院执行过程中跨域查人找物的难题。在摸清某商贸公司财产状况、充分了解当事人意愿的基础上,两地法院从平等保护民营经济发展和债权实现角度,对办公设备采取动态查封措施,并最终促使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为今后同类执行案件的实质化解提供了可借鉴、可复制的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