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刘冰玉 成都中院供图
“枫桥经验”是中国基层社会治理的典范,经历六十余载传承,在新时代焕发出勃勃生机。如何在不断创新中坚持好、发展好新时代“枫桥经验”,及时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是各地各部门面临的重要课题。
近年来,成都法院主动融入社会治理大格局,以“如我在诉”的责任感切实做好司法审判各项工作,持续打造多个特色解纷品牌,不断创新工作方法,推动多元解纷机制向基层末梢延伸,为成都“枫景”画卷添上了浓墨重彩的一笔,彰显了司法“枫范”。
成都市武侯区法院在武侯区网约车之家举办“网约车停运损失百案联调”活动,集中调解101件网约车停运损失纠纷
天府新区法院法官对一起金融案件纠纷进行调解
树牢“如我在诉”理念实现案结事和人了
物业管理看似是不起眼的“家事”“小事”,然而实际上,它涉及千家万户,与群众的切身利益及基层社会治理息息相关,是不折不扣的“民生大事”。成都法院树牢“如我在诉”的司法理念,直面老百姓的揪心事、烦心事,用法治温暖守护着人间烟火。
此前,成都某小区业主与物业公司之间发生了一系列纠纷案件。这一系列纠纷起始于该小区与物业公司的服务合同于2018年底到期,小区业委会依规选聘新物业后,物业公司却以有业主提起撤销业主大会决议诉讼为由拒绝退场,直至2021年6月才完成交接。这一情况导致大量业主拒交物业费,750户业主中竟有500余户欠费。随后,物业公司先起诉了4名欠费业主,法院一审判决这4名业主支付物业费后,物业公司又分两批提起了百余起诉讼。张某等9户业主不服一审法院判决,上诉至成都中院,而此时还有近300件欠费纠纷待诉,双方互不相让,冲突愈发激烈。
为了彻底解决双方矛盾,成都中院的承办法官在找到双方矛盾症结后,提出了调解方案:物业公司减免部分物业费,已交纳和已执行的不再处理。经过一个多月的耐心沟通,双方最终达成协议,物业公司主动打折收费,张某等9户业主也立刻爽快地补缴了费用。最终,物业公司撤回了一审起诉,其余案件也参照调解方案得以化解,成功解决了该小区近5年的500多起物业纠纷,双方对调解结果十分满意,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
这一系列纠纷的实质性化解,既有效维护了业主的合法权益,也防止将物业公司拖入诉累,无疑是成都法院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生动实践。不仅如此,法院还总结出物业纠纷裁判规则,为后续类似案件的处理提供了宝贵借鉴,力求达到以示范诉讼处理一案化解一片的效果。据了解,2024年以来,成都法院物业纠纷案件数量呈显著下降态势。
打造特色解纷品牌激活法庭治理效能
人民法庭处在化解矛盾纠纷的最前沿,每天都直面着各种各样的矛盾纠纷,大到邻里间因土地边界、房屋产权引发的激烈争执,小到家庭成员间因日常琐事、财产分配产生的细微摩擦。它不仅肩负着公正司法的神圣使命,还承担着维护一方和谐稳定的重要责任。在处理矛盾纠纷时,法官既要运用专业的法律知识,又要融入对人情事理的考量,力求将矛盾化解在萌芽,让纠纷止于源头。
“感谢法官的耐心协调和帮助,无论我们大人之间的关系怎么变化,都一定以孩子为先,为他们创造一个更好的生活环境。”近日,在成都市龙泉驿区法院十陵法庭的调解下,一起抚养权纠纷得以圆满解决。
郭某某与练某某于2011年结婚,次年育有一女,2014年因性格差异协议离婚,女儿归男方抚养。离婚后不久,两人又重新共同生活,并生育两名非婚生子女。近年来,男方长期在外务工,致双方感情破裂。2023年下半年,双方结束同居关系。此后,双方就3名子女的抚养权问题产生分歧。郭某某诉至法院,要求3名子女随自己生活,并让男方支付抚养费。练某某则称抚养费标准过高,自己无力承担。
十陵法庭与成都市龙泉驿区妇联共同介入调解,通过深入了解案情、询问子女意愿及“背靠背”调解等方式,逐渐缩小双方分歧。经多次沟通,男方最终同意3名子女随女方生活,女方也考虑男方实际收入情况,适当调低了生活费标准。
在调解过程中,十陵法庭始终贯彻儿童优先原则,充分考虑了3名未成年子女的就读、就医、生活实际情况,以及他们跟随母亲生活的强烈意愿,同时,注重对婚生子女与非婚生子女权利保护的“一体性”,有效减少了婚生子女与非婚生子女之间的情感与权益冲突。
该案是十陵法庭充分发挥“蓉姐对你说——和美调解室”解纷品牌作用,推动构建多方参与的“1+N”多元家事纠纷化解机制的一个缩影。据统计,2024年,十陵法庭运用该工作机制诉前化解婚姻家事纠纷200余起,家事纠纷案件受理数同比减少近25%,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值得一提的是,像这样的特色解纷品牌,在成都法院系统已遍地开花。成都中院积极融入党委领导下共建共治共享的基层社会治理体系,陆续派驻240个法治指导团队深入基层,让“小法庭”发挥司法服务“大作用”,推动打造“心安社区”“无讼园区”等解纷品牌,4个法庭入选省级“枫桥式人民法庭”。
创新多元解纷机制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治理需求所在,司法必有回应。2024年,面对房产物业、劳动人事等十大领域纠纷高发的情况,成都中院与全市基层法院迅速开展重点领域矛盾纠纷预防化解专项行动。通过深入调研,与政府部门、企业沟通协作,发出217件司法建议,其中,综合治理类司法建议有40件,为相关领域前端治理工作注入强劲动力。
在凭借司法建议“小支点”撬动多元解纷“大杠杆”的同时,成都中院坚持质量优先原则,在社会治理进程中,推动提升各条线审执工作质量,确保每一起案件的审理和执行都能彰显公平正义,并主动融入社会治理大格局,将司法力量辐射到社会各个角落。
近日,成都中院巧用智慧、因案施策,成功调解了成都某家私公司与汤某等22名员工的劳动争议案,为司法实践添上了温暖且有力的一笔。
汤某等22人在成都某家私公司辛勤耕耘超10年。2022年10月30日,成都某家私公司因经营难以为继,向汤某等22名员工出具了《离职证明》,宣布闭店停业并解除劳动关系。然而,双方在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等关键事项上未能达成一致,汤某等人先后申请劳动仲裁。成都某家私公司不服仲裁结果,向法院提起诉讼,一审判决后,成都某家私公司不服,上诉至成都中院。
这起案件情况复杂,汤某等22名公司员工应得的经济补偿等费用总额高达130余万元。但案涉成都某家私公司近年来持续亏损,闭店后正等待债务重组。若简单判决,即便汤某等22名员工胜诉,成都某家私公司的经营现状也难以保障他们的权益得到兑现,而高额赔偿还可能让成都某家私公司彻底垮掉,形成双输局面。
为此,成都中院多次组织双方磋商,在了解到成都某家私公司有给付意愿却暂时无力支付,且有货物待售和应收账款后,办案法官向劳动者详细解释案件情况和执行风险,最终促成了双方都满意的调解方案:成都某家私公司股东先行垫付第一期调解款,劳动者参与监督成都某家私公司货物销售和账款催收,成都某家私公司根据回款金额分期支付补偿。在多方努力下,22起案件全部成功调解。
这22起案件的成功调解,源于精准找到了矛盾纠纷的关键点,因案制宜妥善解决纷争,既为企业赢得了债务重组的宝贵时间,也切实保障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是法院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生动实践。
未来,成都中院将继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联动多个职能部门、多方资源将矛盾纠纷化解在源头、化解在基层,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的司法服务,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贡献司法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