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5+2”区域不发展共享电动自行车的征求意见稿发布8个月后 成都共享电动自行车现状再调查

  
2024-12-19 10:22:21
     

廖安泰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曾昌文 徐雯夏 王一多 陈博 刘冰玉 周夕又 郝飞 文/图
  
  今年4月12日,成都市交通运输局通过成都市政府网站发布《成都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管理服务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此版征求意见稿表明了成都对共享电动自行车的态度:在“5+2”区域,即四川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成都高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不发展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本报4月19日03版曾作相关报道),已投放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的区(市)县按照“只减不增”的原则管理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
  
  “不发展”意味着就不会增加!然而,连日来,有市民和网友不断反映,在成都“5+2”区域人员密集的主干道、路口和小街小巷,依然投放着不少共享电动自行车……征求意见稿发布已有8个月,成都共享电动自行车现状如何?有交通管理部门表示,清理工作虽一直在进行,但不少车辆企业通常选择在深夜进行投放,就这样,造成了一边清理一边投放的局面。
  
  日前,本报记者对成都“5+2”区域共享电动自行车涉及的相关问题进行调查走访,并致电成都市交通运输局,就征求意见稿现状进行询问。
  
  现状:
  
  车辆品牌多、收费有差异、骑行有门槛

  
  成都市中心的各大地铁口,颜色各异、品牌各异的“共享电马儿”屡见不鲜。记者对小象租赁、龘龘出行、蓉易租、绿帆出行等共享电动自行车的使用情况进行了了解,在价格收费方面,骑行共享电动自行车起步时长为10分钟,价格在2.5元到3元不等;超过10分钟,收费为每10分钟1.5元或每5分钟1元,或者前1分钟免费等,超出服务区、禁停区的,会额外收取调度费,调度费金额在10元至20元不等。
  
  在行驶区域上,各种品牌的共享电动自行车也是大不相同,有些骑行区域在地图上显示较为规则,有些则是呈现出曲折。然而,电动自行车一旦骑出范围就会“马上停”,骑行人必须将车辆推回,或者支付调度费,造成一定麻烦。
  
  在试骑感觉上,有些共享电动自行车起步较缓,对于经验不足的骑行人员,尚可驾驭,而有些则起步较猛,更适合有经验的骑行人员,有些则比较适中……面对众多品牌的车辆,骑行人员需要一定的适应时间。也就是说,共享电动自行车有一定骑行门槛。但是,平台却不会因此筛选用户,如没有驾照、不会骑自行车,或骑行经验及水平不足的用户,均可以扫码骑行使用。此外,对于共享车辆的性能也需要熟悉时间,如此一来,便增大了意外情况发生的概率。
  
  无号牌、头盔缺失、无运营条件
  
  记者调查发现,共享电动自行车存在诸多安全隐患,如车辆无号牌、头盔配备不足或损坏、车辆本身有故障等。
  
  首先,这些摆放在路边的共享电动自行车,车身均没有悬挂任何车辆牌照,而按照《成都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规定,电动自行车应当经公安机关登记,取得非机动车号牌和行驶证后,方可上道路行驶。但实际中很多车辆并不具备上路资格,一旦发生道路交通安全事故,责任难以界定。
  
  其次,通过走访,记者还发现一部分骑行人存在不遵守交通规则,如闯红灯、逆行、在机动车道行驶等,这些都增加了交通事故的风险。还存在一些未成年人违规骑行共享电动自行车的现象,虽有规定16岁以上方可骑行,但在注册和使用方面,平台却难以采取有效监管措施。
  
  另外,头盔配备也是一大问题。记者发现,一部分共享电动自行车配备的头盔存在损坏或丢失,无法为骑行者提供有效的安全保障。而超载等问题更是屡见不鲜,在东郊记忆区域,记者看到,一名骑车人竟然搭载另一人,骑行中,搭乘人双腿悬吊,也未佩戴头盔。
  
  如果骑行共享电动自行车途中发生意外情况,又该谁来担责?
  
  记者调查发现,多个品牌的用户协定中,平台不仅对不规范骑行申明免责,更是明确宣称:平台提供的不是电动自行车租赁服务,而是骑行者与出租人的信息支持。也就是说,一旦由于安全隐患导致的任何交通事故和纠纷,平台均不赔偿。而用户要骑车,就必须同意以上的条款。
  
  除了上述问题外,前不久一些不符合运营规范的车辆也出现在成都街头。
  
  记者发现,一款以氢气作为能源,最高速度可达20公里/小时,被称为“氢马儿”的共享电动自行车出现在了成都市青羊区、锦江区。据悉,成都市交通运输局7月3日曾回复网民提问:氢能源电单车是由氢元素通过化学反应,提供电能驱动车辆行驶,目前,此类车型无国家标准无技术规范,其上路骑行的安全性也无相关认定,不具备营运条件。
  
  那么,既然不具备营运条件又为何持续大量地出现在成都街头?记者向“氢马儿”所属公司询问,客服人员回复,车辆是经过当地相关部门同意,属正常经营,但车辆只能在各自区域行驶,不能跨区行驶、停放。
  
  这些诸多问题的存在,致使共享电动自行车究竟是最后“N”公里的破局之法?还是穿梭在城市道路中的“刺客”?上述因素一旦变成了事故,必然会给骑行人员留下一笔安全“糊涂账”。
  
  困局:
  
  正式文件尚未出台管理部门与运营商“你收我投”

  
  今年4月,成都已在征求意见稿中表明了不在“5+2”区域发展共享电动自行车的态度,但一些区域的运营商反而加大了投放力度。结合前期成都市如火如荼的治堵工作,不少市民反映,“5+2”区域道路资源紧张、人员密集,增加共享电动自行车无疑将增加拥堵。
  
  日前,记者进一步向有关单位求证,其中,成都市成华区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在电话中答复到,从9月起,该区一直在进行共享电动自行车清理,目前已经清理了超1万辆,但不少企业通常选择在深夜进行投放。
  
  通过走访调查了解到,交通管理部门与运营商的“你收我投”已是常态。记者又先后在成都市武侯区晋吉路,成华区建设南路、龙绵街,锦江区汇源北路等地,目睹工作人员成批量投放车辆,其中一名工作人员向记者表示,投放共享电动自行车几乎都在深夜,“有的甚至凌晨三四点出来投”。另外,针对这种情况,记者通过联系某共享电动自行车营运工作人员,得到的答复是:“我们在高新区、天府新区都有投放,合不合规不清楚,也没有政策说不能投放,而且市民有骑行需求……”
  
  前不久,成都市交管局在回复网友提问中明确提及,属地交警六分局积极会同属地城管部门、街道办事处共同对高新西区已掌握的12家共享电单车公司负责人进行了约谈,高峰时段要定人定点对乱停放电单车清理,人行道禁止摆放两排,停车区域外禁止摆放,并从技术上设置严重影响交通的位置为禁停区域,对于还未登记上牌的共享电动自行车,不得投放到道路上……
  
  记者查询得知,明确不在“5+2”区域发展共享电动自行车的文件仅为征求意见稿,相关部门尚未就此出台明确的禁止性规定,故在管理层面也有一定的局限性。
  
  12月18日,截至本文发稿时,记者致电成都市交通运输局进行询问,该局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今年4月征求意见稿发布后,确实收到了各方诸多不同意见,因此,成都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管理的正式文件多次进行了修改,“这半年多的时间,有几次都快正式发布了,但又进行了调整,从而推迟。”该工作人员表示,目前正式文件距离发布已经不远,届时再就相关事宜接受媒体采访。
  
  声音:
  
  期待加强监管 保障出行安全

  
  征求意见稿发布以来,关于共享电动自行车的存在和变化,记者也采访了不少市民,他们对此看法褒贬不一,其中,既有支持者也有反对者。
  
  支持的市民则认为,共享电动自行车是方便出行和绿色出行的产物,尤其对于一些上班族来说,是能够解决“最后一公里”的问题。像家住武侯区永康路附近,在高新区上班的王先生就表示赞同:“以前经常骑共享电动自行车来衔接地铁与公司之间1.8公里的路程。”
  
  持反对意见的市民也不少,他们认为,共享电动自行车乱停乱放现象严重,经常堵塞通道、占盲道,影响城市美观和行人通行。家住锦江区三圣乡的市民李阿姨告诉记者:“三圣乡附近居民多,游客也多,之前,共享自行车就堆积在人行道上很拥挤,共享电动自行车出现时,乱停乱放、堵塞通道、占盲道的现象更突出了。”
  
  还有网友则从安全的角度指出了问题,有着多年骑行电动自行车经验的程先生就说,“每一款甚至每一辆电动车都有它不同的性能,新骑一辆电动车都需要一定时间适应,这个适应过程甚至比汽车还长,如果经验不足的骑车人骑一辆新车,容易出现动力把握不准,平衡掌握不好等问题,容易发生交通事故。”
  
  网友“成都猫姐”对共享电动自行车清理表示赞同,她在社交媒体上发文道:不增加共享车的数量是肯定的,但是可以考虑将现有的共享单车等比例替换一部分为共享电动自行车。
  
  总的来说,市民对共享电动自行车的存在褒贬不一,更多的是希望电动自行车能够加强监管,保障出行安全。
  
  他山之石:
  
  其他城市治理经验

  
  全国其他城市如何管理共享电动自行车呢?
  
  在全国范围内,多个城市结合自身实际,针对共享电动自行车已出台相应的政策。广州、上海、天津等地发布指导意见,不鼓励发展共享电动自行车;长沙、合肥、厦门、昆明、石家庄等地则陆续出台共享电动自行车相关运营管理办法,比如:石家庄要求共享电单车挂黄色号牌,与其他电动自行车进行区分;长沙给共享电动自行车发放“专段号牌”,交警部门每月根据细则对共享电动自行车企业进行考核打分,得分高低直接与企业的运营车辆数挂钩。
  
  未来,成都市共享电动自行车究竟何去何从?市民骑行安全如何保障?本报记者将持续关注后续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