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树是历史自然赋予的宝藏,一枝一叶中都蕴藏着独特的文化密码,承载了一代又一代人的浓浓乡愁,是一本沉淀着历史的厚重史书。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加强古树司法保护,传承历史文化,近日,广安、遂宁均发出全市首份古树名木《司法保护令》,以司法力量筑牢生态环境的法治保护屏障。
点位:遂宁
保护468年黄葛树《司法保护令》发出
站在古树下,仰头一望,仿佛在叶隙间窥见旧时光。“一棵古木,几多春秋”,在遂宁市安居区会龙镇保山上街,两棵百年黄葛树静静伫立。其中一棵树龄已有468年,其树冠巨大,浓荫腹地,悬根露爪,古态盎然,为国家二级保护古树。近日,遂宁市安居区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任应江一行来到会龙镇保山上街,为这棵走过468年光阴的黄葛树依法发出《司法保护令》,并在树下树立标牌对保护令内容予以公告。这是遂宁全市首份依职权发出的古树名木类《司法保护令》。
遂宁市安居区法院在468岁黄葛树下树立标牌,对保护令内容予以公告
随后,安居区法院、安居自规局相关负责同志向在场群众讲解生态环境保护、古树名木保护的重要意义及相关法律法规,呼吁大家争做古树名木的宣传者、保护者,守好这片好山好水,护好家乡的一草一木。
悠悠古韵,百年传承。古树是静默不语的山河印记,是“活着的文物”,加强古树名木保护是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必然要求。安居法院将充分发挥环资审判职能,主动担当作为,多措并举,为辖区古树名木穿上司法“铠甲”,留住那抹从岁月中走来的绿荫,以司法力量筑牢安居生态环境的法治保护屏障。
点位:广安
保护两株古树《司法保护令》来了
一株株古树沉淀着历史,一圈圈年轮记录着岁月。古树名木既是珍贵的自然资源,又是重要的历史文化遗产,更是城市亮丽的生态“名片”。近日,广安市前锋区法院分别为位于新桥街道保和社区、大佛寺街道得胜社区的两株古树依法发出《司法保护令》,并在树下树立标牌对保护令内容予以公告。广安市首份古树名木《司法保护令》就此发出。
广安市前锋区法院干警就地开展生态环境保护普法宣传活动
广安市前锋区林业资源丰富,拥有百年古树28株,其中,广安市最粗古树便坐落在前锋区新桥街道保和社区,树龄350年。前锋区法院根据《民法典》第九条,《环境保护法》第五条、第六条,《森林法》第三条、第九条、第四十条,《旅游法》第十三条之规定,作出《司法保护令》。《司法保护令》载明:禁止使用刻划、砍、削、剥损树皮、树枝,掘根等方式破坏古树名木的完整性;禁止在古树名木上架设线缆及缠绕、悬挂物体等破坏古树名木相关保护设施、保护标志;禁止在古树名木保护范围内倾倒污水、燃放明火、排放烟气、堆放易燃易爆或有毒有害物品。违反此令,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同时,法院干警就地开展生态环境保护普法宣传活动,重点向在场群众讲解生态环境保护、古树名木保护的重要意义及相关法律法规,增强群众对古树名木的保护意识,营造保护古树名木的良好氛围。
古树不语,默默见证文明绵延。对古树名木发出司法保护令是广安法院落实“保护优先、预防为主”原则、能动履职保护生态环境的探索和尝试。下一步,广安法院将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主动担当作为,切实守护好从历史中走来的绿荫,为保护自然和社会历史遗产、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贡献司法力量。
董丽丽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罗孝伟 雍剑波 文/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