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以雷霆之势、铁腕之举、万钧之力 全面扎紧重大公共安全风险“篱笆”

  
2023-04-11 10:34:20
     

执法人员现场执法检查 眉山市委政法委供图
  
  

眉政宣 四川法治报-法治四川新闻客户端记者 熊勇
  
  甲类罐区管廊架下的双氧水灌装机使用非防爆显示仪表;甲类车间三尾气回收装置防爆接线箱穿线孔未封堵……2022年5月5日,眉山市应急管理局按照“护安2022”监管执法专项行动要求,组织市、县执法业务骨干,邀请专家组成执法检查组对某电子材料有限公司开展执法检查,发现11项安全隐患,随即开出全市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以来首张罚单。
  
  2023年2月27日,尚义辖区一废旧厂区疑似有非法存储成品油的违法行为,查处;2023年3月22日,崇礼辖区一废旧厂区疑似有非法存储成品油的违法行为,严查……非法储存、销售柴油是具有严重公共安全隐患的违法行为,眉山市公安局东坡区分局重拳出击查处2起案件,有效维护了社会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左某某违反相关安全管理规定,未经依法许可,擅自经营危险化学品汽油,具有发生重大伤亡事故的现实危害,其行为已构成危险作业罪……”2021年,眉山市彭山区法院公开审理并当庭宣判一起危险作业案件,依法以危险作业罪一审判处左某某管制5个月,这是自《刑法修正案(十一)》正式施行以来,彭山区法院审判的首例危险作业罪案件。
  
  以上的案例仅是眉山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开展以来,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决守好公共安全“源头关”“监测关”“管控关”,有效防范化解市域各类公共安全风险的几个缩影。
  
  近年来,眉山市以组建安全专委会构建监管履职新格局、“四个立足”夯实压紧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突出“五个到位”全面防范化解重大公共安全风险为抓手,实现了“五个连续”:连续5年生产安全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双下降;连续3年未发生较大生产安全事故、12年未发生重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连续9年未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连续10年防汛“零伤亡”;连续25年无较大以上火灾(含森林火灾)事故。
  
  组建安全专委会构建监管履职新格局
  
  全面防范化解重大公共安全风险,构建体系合理、运行顺畅、责任明确的体制机制是关键。国务院安委会十五条硬措施出台后,眉山市积极探索安全生产改革创新工作,大胆推行安全生产专委会工作运行模式,加快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眉山市制定下发《关于成立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业委员会的通知》,设立安委会“1+N”工作体系,由眉山市安委会牵头揽总,设立危险化学品等15个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实现重点行业领域全覆盖,推动形成安全生产工作齐抓共管新局面。
  
  实际运作过程中,该市15个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实现实战化运作,分别发文明确专委会成员职责,首批确定了12个专委会101项职责,各专委会主任每季度研究部署各自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眉山市安委会每半年定期听取各专委会工作汇报,每月通报各专委会运行情况。
  
  为落实责任,眉山市安委会制定了相关考评细则,将专委会机制体制建设、运行情况纳入目标考核内容。各专委会主任每年向市安委会作书面述职,推行月研判、季督导,各专委会协同合作,拧紧安全生产责任链条。
  
  为实现安全隐患闭环管理,该市各专委会成立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落实归口指导、协调管理和督查评估等工作;明确排查整治内容,建立排查、整改、督办3项机制,规范统一隐患来源渠道、统一隐患分析研判、统一隐患验收方式、统一隐患通报点评4大工作标准,共同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点难点,确保事故隐患动态清零、闭环管理。
  
  做实“四个立足”夯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夯实压紧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是防范化解重大公共安全风险的起点也是关键点,眉山以“四个立足”为该项工作注入“源头活水”。
  
  紧盯重点,立足让“关键人”做“关键事”。眉山市坚持问题导向,制定一套企业考核程序,促使企业主要负责人法治理念、法治意识和法治精神逐步提高,造就安全意识“明白人”;眉山市安委会选定“首席安全官”这一主题,累计组织1493家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集中培训,将学习情况纳入年度考核内容,塑造安全监管“内行人”;加大对主要负责人的处罚力度,对13起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行为,顶格处罚企业主要负责人,促使其形成规矩意识,铸造责任担当“规矩人”。
  
  完善制度,立足让高压态势推动责任落实。首先,该市在建立“1+N”专委会制度基础上,实现了资源共享和力量互补,形成重点行业领域网格化管理新格局。其次,狠抓易被忽视的3800余家小型企业生产工艺等方面的隐患排查和专项整治,从源头上“减危”“降危”。再次,从教育培训、风险管控、隐患排查治理、设备设施、现场管理、基层管理制度等方面加强建设,推进全市安全生产标准化提档升级。
  
  夯实基础,立足让能力不断提升。眉山市以清单化筑牢监管堡垒,厘清21个新行业领域安全监管职责;系统化落实自查自改,鼓励支持1991家企业使用隐患排查自改自报系统,对自查出的4600 余处隐患及时开展自查验收工作,并建立闭环整改档案;聘请专业机构为114家企业开发智能清单信息化操作系统,通过热成像、现场影像资料上传等信息化手段,不断提升企业安全生产基础能力。
  
  强化督查,立足让“落实”作为工作硬核。各专委会制定联席会议制度,启动实施事故隐患综合联动机制,指导属地政府牵头研究制定落实整改方案,并实行挂牌督办。眉山市安委会建立安全生产常态化督导机制,将13类安全生产专项督导按工作安排划分到每季度,由相关专委会负责开展督导。
  
  推动“五个到位”全面扎紧风险“篱笆”
  
  在防范化解重大公共安全风险具体工作中,眉山市纵深推进“五个到位”,全面扎紧风险“篱笆”。
  
  工作责任落实到位。在安全生产和防汛等工作中,眉山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三管三必须”要求,市级公共安全监管部门分别成立“一把手”任组长的工作专班,全面统筹本行业领域公共安全防控工作,筑牢风险防控共治防线。
  
  部门联合检查到位。眉山市级公共安全监管部门以“打三非”“反三违”“治三超”为目标,形成多部门联合检查督导长效机制,加大行政执法力度,有效纠治违法违规行为。2021年以来,全市在危险化学品、食品安全、非煤矿山、建筑施工、消防等领域组建联合督导检查组4712个,监察执法生产经营单位3.4万余家次;侦破食品类案件12起、破坏环境资源类案件65起;组建防汛检查工作专班21个,出动人员1290余人次,检查防汛重点点位2300余个。
  
  隐患排查整治到位。眉山市聚焦防控重大风险、整治重大隐患,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自2020年以来,全市排查整治安全生产隐患5.6万余处,其中,挂牌督办重大隐患26处,约谈警示212次,印发“两书一函”156份,责令停产停业整顿112家次,行政罚款2138.5万元。
  
  风险分析研判到位。眉山市级公共安全监管部门持续优化公共安全监测预警体系建设,强化会商分析研判,坚决把事故隐患消除在萌芽阶段。工作开展以来,发布防灾减灾预警警示信息36万余条,转移受威胁群众47577人。
  
  应急救援保障到位。应急救援是公共安全的最后一道屏障,眉山市采取“1+19”模式,设立19个专项应急指挥部,建立“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平战结合、依法管理、依法行政”的指挥体系和应急机制。同时,建立完善的应急救援力量体系和“1+37+20”的市级应急预案体系。2020年以来,新建设城市消防站2个、启动4个,建设乡镇专职队9个。推进应急演练常态化,开展市级重点演练95次,其他各类演练3000余次,进一步提升了队伍应急救援实战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