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大民生的“三小”条例你知晓吗?

  
2017-03-10 09:30:15
     

涉大民生的“三小”条例你知晓吗?

《四川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管理条例》实施数日面临尴尬

本报记者梅戈飞见习记者徐毓蔚

3月1日,《四川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管理条例》(下称《条例》)正式施行,全省25万小餐饮迎来重大变革,解决了长期以来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业态监管于法无据的问题。《条例》正式施行后,各“三小”生产经营主对《条例》的认知度如何?相关部门对《条例》的宣传及执行情况怎样,效果又如何?本报记者通过连日来对成都市区部分“三小”的走访调查发现,大部分受访对象对《条例》的知晓和接受程度并不高。对此,专家建议,在开展地方性法规宣传时,执法部门应根据“三小”的特有行业特征,开展有针对性、多形式、多途径的宣传。

走访

《条例》施行 不少“三小”不清楚

2月中旬,《条例》正式实施前,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专门召开新闻发布会进行解读。记者了解到,“三小”指的是有固定门店的食品小作坊、食品小经营店以及无固定门店的食品摊贩,其中食品小经营店涵盖了食杂店、小餐饮店及其他兼营食品的小型经营业态;而食品摊贩不仅包括流动摊贩,还包括有固定区域或时段的摊贩。对“三小”的生产经营准入采取“宽进”方式,对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进行备案管理,食品小摊贩则可通过抽签、摇号等方式获得登记卡。

为了解《条例》在小经营店店主、小摊贩中的知晓情况,3月7日起,记者走访了成都多条街道上的小经营店和流动摊贩。

在成都市红光大道、天河路、布后街等街道,记者对多个骑着小车卖萝卜干、豆腐干等咸菜的流动摊贩,及多个卖蛋烘糕、麻花、红糖锅盔的小摊贩进行了采访,他们均表示没有听过“三小”《条例》,更不清楚应该到哪里登记。

家住成华区建设路某小区的王女士告诉记者,她们小区门口就有几个推小车卖抄手、饺子等半成品的固定摊贩。“虽然很方便,但很担心食品安全问题。他们要纳入‘三小’管理吗?”王女士问道。根据规定,这种固定摊贩也属于《条例》规范管理的范围。但当记者找到其中一家摊贩时,他们均表示不知道《条例》施行。“我们就是卖点抄手饺子,不需要登记哦,要办登记再说嘛。”一摊贩回应。

食品摊贩对《条例》的知晓度不高,那么,有固定门店的小餐饮店对《条例》的知晓情况如何呢?记者对锦江区永兴巷、纯阳观街等街道上的20多家小餐饮店进行了走访,其中,有两名店主表示知道《条例》。一面店老板告诉记者,前段时间媒体对《条例》的宣传比较多,他是在网上知道这个事情的,但并没有相关部门工作人员来进行宣传。一家米线店老板说,2月底街道办来宣传过,还告诉我们如果之后要备案登记的话,需要带上哪些相关材料。

回应

食药监部门称仍在推行实施阶段

《条例》第6条规定,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的信息统计与报告、食品安全隐患排查、协助执法、宣传教育等工作,协助食品监督等部门做好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的监督管理工作,与各行政管理部门派出机构密切协作,形成分区划片、包干负责的食品安全工作责任网。

相关部门对“三小”开展《条例》宣传普及工作开展得怎样呢?记者来到锦江区书院街道办采访时被告知,“‘三小’《条例》中提到的宣传普及和监管等工作,应该找锦江区书院食药监所或书院街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所,这是锦江区食药监管局的垂直管理部门,相关工作主要由他们负责。”当记者到达上述单位时又被告知,可以直接找锦江区食药监局询问情况。

3月8日,记者联系到成都市食药监局的工作人员。该工作人员告诉记者,3月1日前,他们已经针对《条例》召开了学习培训会,目前还在推行实施阶段,但没有具体的数据统计,可以1个月后跟进报道。

观点

让更多“三小”和消费者知晓

针对多数“三小”对《条例》知晓程度不高这一现状,省社科院教授胡光伟认为,《条例》制定过程中,有关部门就应大力宣传。更重要的是,《条例》实施后,更要让小作坊、小食品店、食品小摊贩等“三小”知晓,让更多消费者知道。

他提出,制定《条例》时,涉及到的行政执法部门应参与、熟悉,制定过程就是学习过程。同时,《条例》从制定完善到正式实施还有一段时间,相关部门应进行学习培训,正式实施时,他们就能成为专家,进行规范管理落实。

要提高立法过程的公众参与度

省社科院研究生学院院长郑泰安表示,问题可能出在两个环节,即在立法过程中参与度不够,法律生效实施过程中宣传度不够。

郑泰安告诉记者,立法过程中有一个让公众、法规的主要主体参与到立法中来的环节,立法的过程实际上也是宣传普法的过程。同时,要深入贯彻“谁执法、谁普法”,地方性法规在正式出台后,执法主体在执法前要及时进行多形式的普法宣传,对条文的一些重要环节、重点内容,用发放普法小册子、召开会议等形式,多途径、多载体地开展宣传。

当记者提及《条例》从制定到实施以来,相关部门已数次召开新闻发布会进行宣传,民众知晓度却依然不高时,郑泰安告诉记者,宣传是关键,但要注意宣传的内容、宣传的效果、宣传的方式、宣传的对象和宣传的路径。召开新闻发布会,通过新闻媒体进行宣传是普法宣传的一个组成部分,同时,法治宣传是多维度的、立体的,每部法律的适用范围、适用对象是不一样的,像“三小”《条例》中的小餐饮店主、职工等,他们的知识面、法律意识、法治思维视野都有其固有的行业特征,要依据其特点进行宣传。

最后,他提到,立法过程中的参与度和法律实施后的宣传是最根本的问题,这两个条件具备了,一部法律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才能更充分地展现出来。

◎编后

“软法”也要硬起来

地方性法规因其效力低于宪法和法律,被不少民众视作“软法”。具体到我省出台的这部管理“三小”的《条例》,因其管理对象“三小”的自身属性及普遍存在的低小散乱等问题,《条例》不可避免地出现了宣传普及和实施上的尴尬。

但作为填补各类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业态管理法律空白的一部省级地方性法规,事关全川人民“舌尖上的安全”,是个大民生问题,它又必须“硬”起来。面对25万多家“三小”生产经营主体,《条例》如何调动各方力量参与监管,如何“宽进严管”,如何完善行业自律,如何鼓励投诉、举报、奖励,还有一段路要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