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近期审理的“恐怖保姆”毒杀老人案件令人不寒而栗。但是,有专家指出,这不应仅被视为一起刑事案件,也是对时下失能老人照料困境的一个折射。要有效缓解化解这一困境,除了家庭自身,显然还有赖政府公共部门的全面参与和尽责,如为存在失能老人的家庭直接提供帮扶、补贴,在发展养老产业方面,提供有力的政策扶持和社会监管,改变“保姆难请、养老床位短缺”等社会难题。
广州何老太的儿媳梁女士通过一家保姆介绍所,请何天带照顾70岁的何老太。上班仅4天,何天带在凌晨4点给老太喂了勾兑有安眠药和敌敌畏的肉汤、注射毒肉汤,又用绳子勒脖。随后,何天带向家属索要2600元保姆费。“恐怖保姆”涉嫌故意杀人罪,在广州市中院受审。
而更令人惊骇的进一步真相还有:“除此一单命案,何天带从2013年6月到2014年12月做保姆期间,另有7名老人在她上岗没多久就突然暴毙。但由于家属没有发现端倪,尸体早已火化,缺乏关键证据,只对何老太一宗提起了公诉,”这难道仅仅是亲属疏忽大意吗?深层次的原因究竟是什么?
背景
失能老人:“压力超过世界上任何国家”
失能老人的定义是:丧失生活自理能力的老人称为失能老人。按照国际通行标准分析,吃饭、穿衣、上下床、上厕所、室内走动、洗澡6项指标,一到两项“做不了”的,定义为“轻度失能”;三到四项“做不了”的,定义为“中度失能”;五到六项“做不了”的,定义为“重度失能”。
据统计,由于家庭负担过于沉重、养老机构不愿接收,我国现有3300万名丧失生活自理能力的老人处境艰难。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负责人说,“作为世界上失能老人人口最多的国家,我国面临的照顾服务压力超过世界上任何国家”。
我国首次“全国城乡失能老年人状况研究”显示,2011年全国城乡部分失能和完全失能老年人约有3300万,其中完全失能老人1080万,占在家庭居住老人的6.4%。预计到2015年,我国部分失能和完全失能老年人将达4000万,其中完全失能老人超过1200万。
我国子女数量减少,客观上弱化了家庭照顾老人的能力,独生子女一对夫妇要同时照顾4个老人或更多的老人,不堪重负。即使多子女的农村家庭,年轻人大量进城,孩子和老人留守在家,儿童日后可以进城随父母一起生活,老人则难有指望,因为在生活成本高昂的大城市,普通农民工承受不了抚养和照顾老人的经济负担。
我国进入老龄社会是早有预见的,但有关准备工作进展缓慢也是实情。现在3300万失能老人的困境,应该引起全社会高度警觉:再不共同积极努力,车到山前不一定有路,很多老人也许会在我们坐等“路”出现的时候,已因无人照看又无机构接收而提前离开人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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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化养老”需要大量资源支撑
独生子女成家之后,一对夫妇要同时照顾4个老人或更多的老人,加上一个或更多的孩子,不堪重负。家庭不堪重负,人们转而寄希望于社会化养老。但3300万失能老人所面临的困境证明,全社会的准备明显不足。
现在提倡“社会化养老”,但“社会化养老”不是抽象概念,需要大量资源来支撑。首先,国家及地方政府的财政准备不足,“养儿防老”的传统观念和实践破除之后,各级政府到底承担何种责任,为此需要多少资金,如何筹措,社会化运作又从何入手——诸如营利性养老机构如何扶持和监管,公益性机构的制度框架如何设置,至今都未见明确,没有可行的规划,相关行动的启动就没有时间表。
公益性养老机构财力有限,无力提供老人需要的服务,甚至没有那么多设施接纳老人,为此,只能通过为老服务的市场化来弥补需求缺口。但市场化养老能够解决部分老人,却绝对不足以解决大多数老人,最需要扶持的失能老人往往也是经济状况最不如人意的一个群体。支付不起生活照顾成本的老人,自然享受不到能为营利性机构提供利润的服务。这不免让人担忧,今日3300万失能老人无所依傍的困境,将会复制到多少未来老人身上?
在未来的几十年时间里,我国有能力渡过这个老龄化乃至高龄化的洪峰吗?关键是全社会包括政府、企业、社团、社区、家庭和个人,必须立即重视起来,全面筹划,制定切实而详尽的行动方案,发挥各方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力,从解决眼前3300万失能老人的困境开始。
声音
失能老人的困境应引起高度警觉
“恐怖保姆”何天带连续杀害老人的恶行,何以未被及时察觉?从一般社会管理秩序角度分析,显然还存在许多有待进一步检讨追问的疑问:如对“恐怖保姆”,相关保姆介绍所及监管机构,何以疏于管理?众多老人都在保姆照看下“突然暴毙”,家属何以疏忽大意并失去“关键证据”?依据相关规定,老人死亡必须开具“死亡证明”才能火化,而“死亡证明”又须由医疗机构或司法部门注明具体“死因”。因此,即便家属疏忽,出具死亡证明的相关部门何以竟也“没有发现端倪”——察觉谋杀与正常死亡之间的明显区别?
在“人口老龄化”大背景下,从目前我国大量失能老人普遍存在的“照料困境”角度审视,此案带来的思考或许更沉重。“截至2014年底,我国失能、半失能老人数量近4000万人”,如此数量庞大的失能老人,再加之照料失能老人的繁重性,无论采取何种照料方式,都是一项十分沉重的家庭负担,如由亲属直接照顾,势必要消耗大量人力精力;而如果请保姆照顾或送养老院,不仅面临不菲的花费,又普遍存在“保姆难请、养老床位短缺”等难题,近年来时常在媒体上看到的,为照看失能老人“5年换23个保姆”“我国养老床位缺口达540万”。据全国老龄办统计,“全国4亿家庭中,三分之一的家庭受到照料失能老人的困扰”。
在这种照料失能老人的困境下,“恐怖保姆”的出现,虽然是极端个案,但却不得不令人反思。
本期作者 肖武 张贵峰 顾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