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草企业做慈善,《慈善法》禁不禁?

  
2015-12-18 11:39:02
     

该不该禁止一切烟草慈善行为,成为正公开征求意见的《慈善法(草案)》的争议焦点。近日,国家卫计委等部门多名专家联名呼吁,在慈善法中禁止烟草企业捐赠,引发公众争议。有专家表示,在控烟措施日益严格的今天,禁止烟草企业捐赠有一定法理基础,但烟草行业支持慈善的意愿也需成全,这确实值得立法机构充分思考。

不久前,《慈善法(草案)》在中国人大网公开向社会征求公众意见。据报道,来自国家卫计委、中国疾控中心、新探健康发展研究中心以及中国控烟协会等专家联名呼吁,在慈善法中禁止烟草捐赠。国家卫计委在全国人大征求意见时,已明确提出建议禁止烟草企业以捐赠名义开展慈善活动,并且建议增加处罚条款。

有专家认为,《慈善法》没有必要对此作出硬性规定,若有一家烟草企业愿意无任何目的给予捐赠,立法有必要拒绝吗?合理的取舍应是,既要尊重烟草企业默默做慈善的权利,也要坚决杜绝烟草企业利用慈善进行自我宣传。

声音

禁止与否 众说纷纭

本质是营销策略。烟草商热衷于公益活动和慈善捐赠,意在向社会传达其社会责任感,但无法更改的一个事实是,不管烟草企业多么卖力地进行形象包装,其本质都是一种自我宣传和营销策略,当烟草商以正面而积极的形象出现于公共视野时,烟草也更容易被人们所接受。

需理性判断取舍。无论是专家对控烟规划的担忧,还是一些人对烟草慈善捐赠“蛋糕”的看重,都是基于共同的功利性目的。立法过程中出现争论很正常,最终如何平衡利益矛盾,需要结合立法目的进行理性判断,合理的是,既要尊重烟草企业默默做慈善的权利,也要坚决杜绝烟草企业利用慈善进行自我宣传。

应该鼓励和支持。不可否认的是,在各国的经济发展中,烟草都是重要产业之一,它带来的直接经济效益和烟草产生的危害之间的关系平衡,一直是个涉及民生的选题,具体到捐赠问题:在美国,平均每人年捐款的次数达到7次,而中国每人每年捐款的次数是0.01次,在这样巨大差异的情况下,烟草公司支持中国慈善的捐赠意愿也需要鼓励和成全。

链接

回顾:曾经烟雾弥漫中的公益

近年来,一些由烟草公司捐助的公益项目上留下了浓浓的“烟草味”。几年前一个世界环保日上,中国烟草总公司因巨资捐助,荣获了“年度生态中国贡献奖”;在四川烟草希望小学里,“中国烟草”几个大字赫然眼前,学校内四处张贴着“天才出于勤奋,烟草助你成才”的标语。

烟草企业自己筹划、推广的公益慈善项目更是比比皆是:x沙集团围绕旗下香烟品牌中的 “飞翔文化”,推广了一系列的公益活动;开展了五年之久的“x群阳光·助学”行动,作为某卷烟厂的公益活动品牌,更是获得国家工商局的商标注册证书,成为全国烟草行业的社会公益品牌;“x塔山”品牌广告语“山高人为峰”全新亮相后,x塔集团围绕该局广告语也开展了一系列公益活动。

尽管不违法,但烟草企业“沾染”公益,依旧挑战了公众和控烟组织敏感的神经。某烟草(集团)公司曾经向上海世博会中国馆捐赠两亿元被媒体报道。随后多名公共卫生专家撰写的联名信指出,烟草制品广告、促销和赞助能提高烟草使用,特别是在儿童和青少年人群中,呼吁上海世博局退还上海烟草的捐款。最终上海世博会基于“健康世博”的理念,终止了中国馆的定向捐赠合同。

中国烟草总公司获得 “年度生态中国贡献奖”后,中国控烟协会也曾致函说,这有违世界公认的烟草业损害人类健康和破坏环境的事实,也违背了2006年起在我国生效的《烟草控制框架公约》的宗旨。

调查

超6成网民支持烟企从事公益

一项“公益调查”显示,曾经有61.2%的网友支持烟草企业进行公益捐款。调查结果显示,61.2%的网友支持烟企进行公益捐款,认为“慈善应是包容的,不要仅看到烟草企业不好的一面”;33.44%的网友不支持,他们认为“烟草企业借赞助之名行促销之实的做法很卑鄙”;5.37%的网友保持中立。

其中,35.74%的网友认为“烟企在《广告法》中受限,宣传渠道太窄,公益捐赠是最好的拓展渠道”;22.78%的网友认为“公益捐赠是有爱心的表现,更好地宣传企业形象”;21.63%的网友觉得“国家法规不健全,没有对烟企可否进行公益捐款明确规定”;只有19.87%的网友认为“烟企收入颇丰,热衷于大力回报社会”。

我国烟草业每年为国家财政贡献了10%以上的税收,超过了汽车、电信等,属于暴利行业。烟草行业如何回报社会,确实是值得研究的课题,有观点认为,烟草公司是在工商登记的正规企业,其经营也是合法的,将烟草拒绝在公益的大门之外,既不合情也不合理。

有关专家《慈善法(草案)》征求意见时异议,和国人健康有直接关系,我国烟民占全球烟民总数的1/3,死于与吸烟有关疾病的人数则占全球相关死亡人数的24%。更加具体的研究显示:我国每年有120万人死于与吸烟有关的疾病,1/3的年轻人,日后可能死于跟吸烟有关的疾病,这个数字占成年男性死亡人数的2成。

在各国烟草带来的直接经济效益和烟草产生的危害之间的关系平衡,一直是涉及民生的选题,具体到捐赠问题:在美国,平均每人年捐款的次数达到7次,而中国每人每年捐款的次数是0.01次,在这样巨大差异的情况下,烟草公司支持我国慈善的捐赠意愿也需要鼓励和成全。

澳大利亚政府通过提高烟草和酒精的税收得到的钱,建立了一个慈善基金,用来赞助青少年的体育活动,这样在活动中就不会出现烟草和酒的身影,同时也能继续做慈善活动,在我国《慈善法》的修订中,很有借鉴价值。

本期作者 肖武 周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