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影立法:是否应建立分级制度?

  
2015-12-02 17:09:26
     
  声音
  
  电影分级制应尽快纳入电影法
  
  在我国电影分级制度尚未法定的情况下,目前仅有3家影院在尝试电影分级,其探索精神,理应得到电影行业、全社会的尊重。因为国家层面尚未推行电影分级制度,这几家影院的“自选动作”,是否属于违规行为,令人担扰,他们的“自选动作”,减少了票房收入。
  
  不可否认,未成年人模仿危险动作,或性早熟的现象十分突出。一些模仿悲剧,与孩子们所接触的“暴力十足”、“少儿不宜”的文艺作品有着很强的相关性。尤以电影作品为甚。尽管有电影审查制度,但现今国内电影院中,仍充斥不少“少儿不宜”的暴力、惊悚、情爱元素,甚至一些喜剧热片里,都不乏此类,没有分级提示,常常让带孩子进影院的家长们后知后觉。分级制度的缺位,也常常让处在电影制作源头的导演们苦恼不堪。
  
  因此,电影分级不能止于“自选动作”,应尽快纳入电影法,电影法应对电影分级作出相关规定,即对国产电影实行“分级制”,满足不同年龄、不同层次观众的需求。同时,应对少儿电影作品中的暴力、低俗、危险情节和不文明语言做出严格限制。特别是,有关部门应当严格管理,影院等播映机构也应当严格自律,将未成年人的“视界”限定在保护的范围内。对创作者而言,创作时要考虑特定观众群的需求,从源头上把好关。
  
  本期作者 肖武 汪昌莲 张小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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