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条路,两个人,六百六十六天——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劳务代偿回访记

  
2026-05-14 12:26:41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李欣璐 文/图

杨明弯腰捡起路边一个矿泉水瓶,扔进背上的竹篓里。他没抬头,继续往前走。

2026年5月,青川县青溪镇通往唐家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这条路上,48岁的杨明和妻子已经扫了两年多。扫落叶、捡垃圾、巡路、劝导游人别往未开放区域走。活不重,但日头长。

有人跟他打招呼,问他还在路上。他嗯一声,算是应了。他老婆走在他后面十几步远,手里也拎着个竹篓。两口子一上午说不上几句话。

这条路他们太熟了。四年前,就是在这附近的山上,杨明做了几个猎套,挂在兽道上。他想打点野味吃,最后被判了刑。


两只动物十万块

2021年秋天,杨明下的套子先后套住了两只动物。后来他才知道,一只叫中华鬣羚,一只叫中华斑羚。名字他记了好久才记住。

两种动物都是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鉴定意见写得很清楚:每只整体价值五万元。两只,十万。

杨明当时的反应,跟他后来跟人说起时一样——“打两个野东西,怎么就十万了?”

他不知道什么叫“物种整体价值”,也不懂“生态系统稳定性”是什么意思。他只知道自己犯了事。警察找上门的时候,他没跑,也没抵赖。

案子到了成都铁路运输第二法院,那里有个四川大熊猫国家公园生态法庭。

2023年,判决下来了: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罚金一千元。

钱数不多。大头在民事公益诉讼那边——十万块。

法官说得很明确:杨明非法猎捕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危害了当地生态系统的稳定性,他得赔这笔钱。

问题来了。杨明家里拿不出十万。

他住在青溪镇下面的村子里,房子旧,地不多,平时靠打零工过活。十万块,对他来说是个填不满的窟窿。

法院想到了一个办法:让他干活抵债。


用劳动还债

案发后,杨明的妻子主动说要一起“还债”,夫妻俩主动找村委会商量,签了一份协议:夫妻俩一块干,在通往唐家河保护区的必经路段做环境保护工作,扫地、巡路、清垃圾,按当地零工一天一百五十块钱算,十万块钱折算成六百六十六个工作日。

法院认可了这个方案。判决书上写的是:杨明以承担666个工作日的劳务工作,替代赔偿野生动物物种整体价值损失十万元。

法官林艳跟他说得很清楚:这六百六十六天,一天不能少。

杨明点了头。


谁来盯着他

判决容易,盯着难。

人在山上干活,法官在成都,几百公里远,总不能天天来。怎么办?

成铁二院当时的办法很实在:请杨明他们村的村支书当监督员。专门发了聘书,聘期三年。头衔叫“生态环境修复特邀监督员”。

村支书干了几十年基层工作,村里谁勤快谁偷懒,他心里门清。法院给了他明确的活儿:随时上路看杨明两口子有没有认真巡护;发现问题当场指出来让他们改;每个阶段把情况写下来,报告给法院和司法局。

最关键的是,他写的这份报告,直接关系到杨明在缓刑期内的考察评价。

村支书跟我说,头几个月他盯得紧,隔三差五就骑摩托车上路去看。有时杨明还没到,他已经在路边等着了。

“有一次两口子来晚了点,我说你们这样不行啊,法院那边问起来我不好交代。”村支书说,后来再没迟到过。

除了盯人,村支书还多了一件事:逢人便讲杨明的案子。

“我就跟我们村的人说,你看杨明,打了两只野东西,现在要扫三年路,值不值?”村支书说这是“现场教学”,“比开十个会都管用”。

一个人的转身

杨明不是一开头就想通的。

有村民告诉我,刚面对公益诉讼那十万块钱赔偿的时候,杨明想不通。“又不偷又不抢的,怎么就欠国家十万了?”

后来法官跟他解释过几次。说这两个动物是保护动物,数量越来越少,你打死一只,这个种群就少一只,其他动物也受影响。生态系统这个东西,链条扣着链条,断一扣,别的扣也松。

杨明听没听懂不好说,但他记住了两件事:第一,这十万块不用掏现钱,可以慢慢干活还;第二,法院本来可以判更重,但因为自己认罪认罚、愿意用劳动代偿,给了缓刑。

他对我说了句实在话:“犯错就得认,法院怎么判我怎么干。”

这不全是大道理。一个山里的农民,面对十万块赔款和两年刑期,他算得清账。

现在走在路上,杨明会下意识地往林子里看两眼。他说看到野生动物,“以前想的是能不能吃,现在想的是它还活着,挺好。”

他说不出“从破坏者变成守护者”这种话,但他的脚已经在往那个方向走了。


那条路和路之外

六百六十六个工作日是多长?杨明觉得不算长。

杨明的妻子话少。我问她每天出来巡护辛不辛苦,她想了想说:“总比欠一屁股债好。”

她说的“债”,不只是钱。

成铁二院院长江海燕跟我说起这件事的时候,反复说起如何让法律真正走进群众心里?她说,法律的条文是写在纸上的,要让老百姓从心里认,光靠判不行,得让人在做事的过程中慢慢明白。

在她看来,村支书这个监督员,不是只管着杨明有没有偷懒,他还在做一件事:把案子变成故事,把判决变成道理,让村里人从杨明身上看到法律的底线在哪儿。

成铁二院专门为这个机制制定了一份文件,叫《生态环境修复特邀监督员聘任管理机制》。白纸黑字写着监督员的聘任条件、职责范围和管理办法。每个细节都考虑了——监督员必须住在案件管辖区,要有公益心,能实实在在腾出时间上路去盯。

这个办法好不好?往大了说,它解决了生态保护案件的难题:判决生态修复容易,判完以后谁去盯着干、怎么保证修复效果,一直是个问题。

2025年以来,福建、浙江、陕西、湖北等多地法院都在探索类似的做法。生态环境法典草案里也写进了鼓励公众参与生态保护监督的条款。四川山区里长出来的这个制度萌芽,正在往更远的地方扎根。

青溪镇这头,杨明和他的妻子六百六十六天快干完了。2026年6月,村支书的聘书到期,杨明的缓刑考验期也结束。

我问他,期满以后还干不干?他说:“还想做下去,这回不是义务,是自愿。”

采访结束那天傍晚,我跟着杨明走了两里路。林子暗下来,他忽然停下来,指着远处一片灌木丛。我顺着看过去,什么也没看见。

他笑了笑:“跑了。现在这些东西见人也不怎么慌了。”

唐家河的山林在暮色里沉下去。远处,红外相机还在自动拍摄,镜头前不时走过中华斑羚的身影。

编辑:夏修露   校对:钟朝   审核:曾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