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民族地区未成年人个别化社区矫正模式的探索

  
2025-12-23 09:46:02
     

周树超 陈山 飞陈

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强调,“强化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预防和治理”。对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推行“个别化”监管帮扶,正是落实这一要求的关键举措。个别化矫正紧扣未成年人身心尚未成熟、可塑性强的特点,通过精准画像、一人一策、多方协同发力,既坚守法治底线,又饱含人文温度,为迷途少年铺就重返社会的阳光之路。从法理层面而言,个别化矫正植根于教育刑理念和目的刑主义精神,以“教育、感化、挽救”为核心方针,摒弃“大水漫灌”式的粗放矫正模式,转向“量体裁衣”式的精准化帮扶。这一模式能精准匹配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的人身危险性、矫正难度及成长发展需求,实现刑罚执行公正性与未成年人特殊保护的有机统一。要让这一理念在我省民族地区真正转化为实践效能,就必须立足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的个体差异与我省民族地区的地域特色,从多个关键环节探索构建可行的实践路径。

 

个性化评估:夯实精准帮扶的逻辑起点

个性化评估是个别化监管帮扶的首要环节,核心在于构建“动静结合”的评估体系。一方面,要全面梳理未成年人的“基础档案”,既要细致考量犯罪类型、情节、主观恶性等案件核心因素,也要深入调查家庭环境、成长经历、认知水平等个人背景信息,为矫正方案制定划定初始方向。例如,对因一时冲动引发轻微犯罪且家庭监护健全的未成年人,可适当降低监管强度,侧重开展引导教育;对涉暴力犯罪或家庭支持薄弱、监护缺失的未成年人,则需优先强化监管举措与基础生活帮扶。另一方面,要聚焦矫正过程中的“实时变化”。通过定期走访、专业心理测评、日常行为观察等方式,动态跟踪记录其悔罪表现、监管遵守情况、心理状态波动、社会交往改善及学习就业进展。在我省凉山州、甘孜州、阿坝州等民族地区的实践探索中,评估还应特别纳入民族文化背景、家支或者寺院影响力等本土独特因素,确保评估结论更贴合当地实际。当前,一些民族地区检察院在开展未成年人社区矫正检察监督时,已将矫正方案是否契合未成年人特点、是否实现与成年人分别矫正作为监督重点,为个性化评估的规范开展提供了司法保障。

 

精准施策:探索监管帮扶的实效路径

精准施策是个别化监管帮扶的核心环节,需在监督管理与教育帮扶两端协同发力,注重与民族地区的治理模式相契合。在监督管理方面,遵循“宽严适度、因人而异”原则。对家庭监护到位、悔罪态度诚恳、再犯罪风险较低的未成年人,推行“宽松型监管”,适当减少报告频次,鼓励其参与社区公益活动,支持其正常学习生活,在实践中培育自律意识与社会责任感;对监护缺失、行为偏差明显、再犯罪风险较高的未成年人,则实施“强化型监管”。目前,我省搭建的“在矫通”App、电子围栏等信息化手段,已基本实现“行知去向、动知轨迹、违规警示”的监管目标,为个性化监管提供了有力技术支撑;凉山州积极探索吸纳家支骨干、“德古”民间调解人参与监管,阿坝州开展“联寺联僧”工作,邀请寺院僧人、活佛参与社区矫正工作,借助本土信任体系提升监管实效,让硬性规定融入柔性治理之中。在教育帮扶方面,着力构建一人一策的成长支持体系。法治教育摒弃单向说教模式,采用未成年人易接受的形式,结合民族地区高发的邻里纠纷、财产纠纷等典型案件释法明理,培育其法治观念与规则意识;组建心理疏导专业服务团队,针对未成年人常见的自卑、焦虑、逆反等心理问题,开展一对一辅导和团体心理活动。同时,职业技能培训和文化教育紧扣地域发展需求,积极协调教育部门保障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复学权利,联合农业农村、文旅等部门搭建刺绣、特色养殖等实训平台,增强其社会适应能力;对家庭关系紧张的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民族地区普遍注重吸纳当地德高望重人士参与帮教,增强社区矫正的社会认同。

 

协同联动:构建多元参与的保障体系

未成年人社区矫正绝非司法行政机关的“独角戏”,需着力构建多元联动机制,尤其要激活民族地区的本土资源优势。在部门协作层面,需明确各单位职责清单。司法行政机关牵头制定矫正方案,检察机关负责法律监督,教育、人社、民政等部门分别承担复学安置、技能培训、生活救助等职责,形成全链条保障格局。针对民族地区普遍存在的跨区域执行难题,借鉴异地协作先进经验,探索建立跨市县协同机制,推动简化执行地变更审批流程,破解“人户分离、监管脱节”的现实问题。在社会力量参与层面,充分挖掘本土资源活力,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建立未成年人专门帮教基地等方式,为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提供陪伴式帮扶。积极探索引入民族宗教人士、非遗传承人参与教育帮扶,让矫正过程既“合规”又“合俗”。

 

队伍专业化:筑牢个别化帮扶的质量根基

社区矫正队伍的专业能力,直接决定个别化帮扶的实际成效。需着力打造一支“懂法律、通心理、善管理、知民俗”的专业化队伍,以适配民族地区社区矫正工作需求。一方面,强化专职队伍培训。定期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社区矫正法、心理学、民族政策等专题培训,提升工作人员把握未成年人身心特点、开展个性化评估、实施教育帮扶的专业能力;针对民族地区,特别增设彝汉、藏汉双语沟通、佛教“五戒”、家支文化、“德古”调解等特色教学内容,确保能听得懂、融得进、做得实。另一方面,整合专业力量提供支撑。建立社区矫正专家库,通过远程指导、现场“会诊”等方式,为民族地区复杂个案提供专业支持;同时,整合检察机关未检部门与执检部门力量,组建专业化监督队伍,对个别化方案制定、实施全过程进行法律监督,保障帮扶工作规范开展。

未成年人的成长之路难免有坎坷,社区矫正正是为迷途少年点亮的“引航灯”。在我省民族地区,个别化社区矫正模式以法治为基、精准为要、关爱为魂,既契合国家政策与法律要求,又融入地域文化特色,让“一人一策”从抽象理念逐步转化为具体实践探索。个别化矫正模式的完善没有“完成时”,只有持续推进的“进行时”。未来,需持续深化“精准化评估、差异化施策、多元化联动、专业化队伍”四大体系建设,不断总结推广实践中的成熟经验,破解工作推进中的难点堵点,让更多迷途少年感受到法治的温度与社会的关怀,重新锚定青春航向,成长为遵纪守法的合格公民,为民族地区的和谐稳定与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注入青春动能。

 

(周树超系四川师范大学讲师;陈山系四川省社会主义学院副院长、教授;飞陈系凉山州司法局社区矫正管理科科长。本文系凉山州司法局课题“凉山彝族自治州社区矫正社会化治理与再犯罪预防”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