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法评 | 超速罚单自摆乌龙,小处不可随便

  
2025-07-09 15:50:56
     

特约评论员 周葱

近日,江苏无锡一网友在社交平台晒出一张超速罚单,瞬间引发广泛关注与热议。罚单显示,该车辆平均速度竟高达 17052公里/小时,而此路段限速 80公里/小时,超速比达到令人咋舌的 21215%,处罚为扣 12 分、罚款 2000 元。这一速度差不多是波音飞机的 20 倍,如此荒诞的数据,着实让人惊掉下巴。好在无锡交警迅速回应,称是设备出错,目前已修复,误拍记录也全部撤销。可这看似简单的设备出错背后,实则反映出一些真问题,不宜轻易放过。

此事虽可归咎于设备系统出错,但设备是由人来管理和维护的,机器出问题,背后是人的工作出现了疏忽。在日常工作中,相关工作人员是否按照规定对测速设备进行定期检测、维护与保养了呢?按照常理,如此离谱的数据,在处罚结果出来之前,但凡有工作人员稍加留意、进行复核,就不可能出现在罚单之上。但现实却是,这张荒谬至极的罚单真的产生了,这不得不让公众质疑交警部门在流程上是否存在粗枝大叶、敷衍了事的情况。倘若在数据采集、审核以及处罚通知等环节,都能做到严谨细致,层层把关,这样的 “乌龙” 又怎会出现?

也许有人会觉得,这不过是一次小小的设备故障,及时纠正就好,没必要大惊小怪。然而,作为国家机关,尤其是公安、司法等关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系统,任何看似微不足道的 “小疏忽”,都可能引发严重的后果,并且其产生的不良影响会长时间留存。就拿一些法律文书来说,曾出现过把当事人名字写错、时间写错的低级错误,这不仅损害了法律文书的严肃性与权威性,还可能导致当事人权益受损,影响司法公正。还有的机关在宣传本地的材料中,竟然出现外地的名字,明显是抄作业都不用心。这种作风不严谨的表现,严重影响了政府部门在群众心中的形象。

有些人似乎秉持着 “小错不断,大错不犯” 的观念,认为小错无关紧要。殊不知,小错不断累积,量变引起质变,谁敢保证今后不会犯下不可挽回的大错呢?所以,作为公职机关,小处不可随便,舆论对此事反应强烈,并非是吹毛求疵,而是公众对其严谨工作作风的期待与诉求。

编辑:王硼   校对:何盈巧   审核:刘祥玖 吴江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