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夏菲妮
20日,广东省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遵照最高人民法院下达的执行死刑命令,对樊维秋执行死刑。消息传来,再次引发社会广泛关注。“‘樊维秋因家庭矛盾报复社会,驾驶越野车在珠海市体育中心附近道路疯狂撞击路人,酿成35死43伤’事件令人痛心疾首,”省人大代表、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四川瀛领禾石律师事务所管委会主任曾文忠说近年来,全国各地不时传出暴力事件,无差别极端恶性伤人多发,主要形式包括驾车撞人、持刀砍人等,地域覆盖上海、山东、湖南、江西、云南、广东、吉林等。为此他在今年的省两会上带来了“关于防范影响社会稳定事件发生的建议”。
曾文忠分析,该类事件发生的原因很多,包括个体矛盾未得到妥善处理、网络传播的负面效应、普法宣传不到位等。“当前,社会稳定的风险主要就是部分人因其利益诉求达不到预期,或其他外界因素导致对社会不满而产生,具有一定的偶发性,这也是化解社会不稳定因素、预防风险的主要任务。”曾文忠说到。
为此,曾文忠建议,加强社会矛盾排查与化解。“建立多元矛盾化解机制,通过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相互衔接的‘大调解’工作格局,充分发挥各调解主体的优势,形成化解社会矛盾的合力,”曾文忠说,同时完善仲裁、行政复议等非诉讼纠纷解决方式,为群众提供更多的矛盾化解途径。
此外,要完善信息收集与预警体系。曾文忠建议,整合各方资源,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广泛收集涉及社会稳定的信息,鼓励公众通过合法渠道反馈问题和意见,拓宽信息来源。
“由于普法力度不够,导致在一些与人民生产生活工作切实相关的领域产生矛盾时,部分群众不懂得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权益、不愿寻求法律的帮助而选择用自己的方式处理矛盾纠纷,同时存在侥幸心理,对法律缺乏敬畏感。”曾文忠说,司法行政部门要进一步增强普法力度,广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普及法律法规知识,增强全民法治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