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牛”我所不欲也;“失信”亦我所不欲也。当“黄牛”邂逅“失信被执行人”,为之奈何?绵阳市平武县法院以强制措施给出了问题的答案。
“大聪明”瞿某2019年由于在某借款合同中作为担保人,借款人在无力偿还债务后,瞿某被人民法院判处承担100余万元的连带责任,瞿某也因此被拉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被限制高消费。
今年2月,网名“AAA”的“黄牛”联系上瞿某,并表示他有门路可以跳过“限高”系统进行购买机票,恰好瞿某几日后需要前往北京洽谈固化土项目,先前长途乘坐普快火车既颠簸又费时费力,于是瞿某加价800元购买了飞往北京的机票,畅通无阻地完成了出行。轻松愉悦的出行体验让瞿某一发不可收拾,他再次从“黄牛”“AAA”手中购买了返回的高价票......
然而,自以为逃避了“限高”的瞿某却没想到,他已经被人民法院的大数据“限消”发现了。
近日,平武县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瞿某进行了传唤,面对摆在面前的铁证,瞿某承认了违反限制消费令的事实并积极提供了购票“黄牛”的线索,表示已经认识到该行为的错误性、严重性、违法性,以后会积极履行生效文书确定的义务,不再耍“小聪明”。
平武法院对违反限制消费令的被执行人瞿某进行了约谈,并依法依规罚款1万元。瞿某表示,对人民法院的处罚无异议,当场签署了保证书、缴纳了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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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高”被执行人在生活中会受到什么限制?违反限制消费令有什么后果?
限制高消费是对失信被执行人的有效惩戒措施,也是倒逼失信被执行人履行生效文书义务的手段。但目前一些失信被执行人既想逃避执行,又想享受高铁、飞机带来的出行便捷,便耍起了通过“黄牛”购票,越过限高系统的小聪明,一些“黄牛”则投其所好,做起了倒卖高铁、飞机票的生意,该行为从一定程度上弱化了“限高令”的制约力、惩戒力,严重损害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和司法权威,是切实解决执行难道路上的“拦路虎”。
对此,平武县人民法院绝不故息,将持续加大对违反“限高令”违法行为的打击惩处力度,同时督促“限高”人员尽早履行义务,莫动外脑筋。
董顺 余朝舞 赵银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