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法院10年发放司法救助金4.1亿元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夏菲妮
今年是国家司法救助制度正式建立10周年。在近日召开的全国法院国家赔偿审判暨司法救助工作座谈会上,省高院作为四家高院代表之一作经验交流。据悉,我省法院10年来累计审结司法救助案件2.89万件,决定救助2.73万件,向3.24万名涉诉困难群众发放司法救助金4.1亿元,决定救助比例达94%,基本形成“应救尽救”总体格局。
值得注意的是,我省法院救助案件总量、资金总量均居全国法院前列。3件案例入选第一、第二届“全国法院国家司法救助典型案例”,2件案例入选“全国法院2018年十大国家赔偿和司法救助典型案例”“最高人民法院、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保护未成年人权益司法救助典型案例”。座谈会中,我省国家赔偿、司法救助工作突出的2个集体、4名个人受到通报表扬,1项工作成果获最高人民法院2024年司法救助创新实践优秀成果一等奖。
为系统推进司法救助,“全链条”提升救助质效,我省法院开展标准化建设、规范化建设和信息化建设。省高院联合省委政法委、省检察院等制发《司法救助实施办法》《司法救助分类量化标准》等机制性规范,明确救助范围、完善救助程序、细化核算标准,为救助案件司法化审理、标准化运行提供制度支撑。同时,我省法院建立了全省法院司法救助工作情况定期通报机制,开展零救助法院“清零”专项活动,持续开展典型案例评选,有效将典型案例成果转化为司法救助规范化效能。我省法院还以“创新引领、稳实结合、统筹发展”为思路,主导开发、启用国家司法救助信息化系统并不断优化升级,实现案件线上办理、数据融合、智能管理,推动全省法院司法救助工作信息化与规范化互促提升,实现高效化救助目标。
全省法院坚持联动协同,“全方位”增强救助合力。创新纵向联动,制定《联动司法救助实施办法》,明确全省三级法院联动救助实体标准和程序流程,助力全省39个欠发达县域托底性帮扶,发放联动司法救助资金657万元,帮助163名涉诉困难群众走出困境。拓展横向联动,联合省检察院建立刑事被害人司法救助案件信息共享机制,定期互通刑事被害人救助数据,既避免多头重复救助,又加大对公安、检察机关已救助但不足以解困的刑事被害人救助力度。探索跨区域协作,与重庆高院会签《关于建立川渝法院国家司法救助协作机制的意见》,明确协作核心内容,细化12项具体举措。
全省法院坚持多元帮扶,“全覆盖”扩大救助效果。省高院联合省民政厅制发《国家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衔接工作意见》,明确衔接原则、打通衔接渠道,创新开展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协作。泸州中院联合泸州市民政局等、资阳中院联合资阳市检察院等建立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长效衔接机制,巴中市巴州区、南江县、简阳市等法院,与社会救助职能部门达成国家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衔接机制共识,全面回应涉诉困难群众救助多元化需求,实现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当下救与长远助紧密结合。拓宽资金来源渠道,泸州法院联动各方力量设立“未成年人涉诉困境专项救助金”,接受爱心捐赠55万元。成都市双流区法院联合民政局、慈善机构成立司法公益援助专项基金,接受慈善捐赠24万元。全省34个法院探索商业保险救助,将一定比例救助资金购买商业保险,激活商业保险救助程序,实现救助资金使用效益最大化。实施救助回访,持续关注救助对象生活现状,协调属地解决生活困难,做好救助“后半篇文章”,让司法救助持续“保温”。
下一步,全省法院将不断提升司法救助工作水平,扩大司法救助工作影响力,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司法关切,展现司法守护美好生活、维护社会稳定的职能担当,让人民群众更加广泛、更加深入了解国家司法救助工作,感受人民法院的司法温度。
人民法院国家赔偿审判和司法救助工作成绩突出的集体和个人名单
集体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赔偿委员会办公室)
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赔偿委员会办公室)
个人
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赔偿委员会办公室)审判员 蒋娜娜
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 夏春梅
宜宾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 陈伟林
仁寿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 刘阳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