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次违约玩失踪 武胜一男子拒不执行被拘15天

  
2025-07-01 12:32:39
     

左朋飞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雍剑波 文/图

“李某,你多次违反协议,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现依法对你采取司法拘留十五日的强制措施!”

7月1日,记者从武胜县人民法院获悉,武胜县人民法院在针对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专项整治行动中,依法对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被执行人李某作出司法拘留十五日的决定。


2021年,李某以资金周转困难为由,向朋友段某借款4万余元,段某通过转账支付了款项,李某出具了借条,约定借款期限为2个月。然而,借款到期后,李某拒绝还款。段某多次催收无果,遂于2022年4月向武胜县法院提起诉讼。诉讼期间,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约定李某应于2022年6月30日前归还全部借款。

然而调解协议约定的履行期限届满后,李某再次食言。段某遂向武胜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立案后,承办法官立即向李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并依法冻结了李某的银行账户、网络资金等,同时成功扣划其银行存款8600余元。

在法院执行威慑下,李某主动承诺自2023年初起,每月偿还段某2000元直至借款还清。段某同意了该和解方案,武胜县法院依法裁定终结执行。

然而,和解协议仅履行了两个月(李某支付了4000元)后,李某便再次失信。此后,他不仅拒绝继续还款,甚至拒接段某及法院电话,刻意隐匿行踪,致使还款中断。直至今年6月,段某发现李某居住在武胜县沿口镇某地,并将线索提供给武胜县法院。

针对李某恶意逃避执行、拒不履行生效和解协议的行为,武胜县法院依法对其进行拘传。被拘传至法院后,李某仍以“没钱”“生活困难”等借口百般推脱,毫无履行诚意。为维护法律权威和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武胜县法院依法决定对李某司法拘留十五日。

此案是武胜县人民法院开展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专项整治行动的典型案例。接下来,武胜县人民法院将持续加大执行力度,对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被执行人,依法采取纳入失信名单、限制高消费、罚款、拘留甚至追究刑事责任等更为严厉的惩戒措施,坚决打击规避执行、抗拒执行行为,切实保障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编辑:谢梦吟   校对:何盈巧   审核:刘祥玖 吴江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