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熠然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雍剑波
“你再不支付剩余的钱,我就到法院去申请强制执行!”
“我没钱!你去申请强制执行啊,随便!”
魏某与于某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经法院判决,于某应向魏某支付装修款21000元。于某向魏某支付18000元后,迟迟不肯支付剩余3000元,无奈之下魏某向前锋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法官通过采取冻结于某银行、微信、支付宝账户等措施,共执行到位1000元,但仍有2000元案款未执行到位。前锋区法院向于某发出财产报告令等法律文书,于某拒绝报告财产也拒不履行支付义务,对预拘留通知书也不屑一顾。
利锋出击,上门执行
“你们来干什么?就2000元没还,至于吗?”当执行干警敲开于某的家门时,于某满脸震惊。
“既然你不来,那就只有我们到你家里来请你了。”于某被当场传唤。
街坊邻居纷纷围观劝解:“这么点钱早点还了嘛。”“欠债还钱天经地义。”“做人要讲信用啊。”
法律威严,不容挑衅
面对执行干警,于某仍嘴硬:“我现在没得钱!”
见于某仍“死性不改”,执行干警便直接来了一剂“猛药”。
“你已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若你仍拒绝履行支付义务,我们将在多个社交媒体平台及社区乡镇进行公示。且你因违反财产报告制度,将面临15日司法拘留......”
幡然醒悟,为时未晚
法律的强大威慑力瞬间击穿侥幸!于某彻底慌了,火速联系家人还清2000元欠款,并写下深刻检讨书。
鉴于其最终履行完毕且认错悔错态度良好,法院决定对其训诫,免于司法拘留。
“诚信是立身之本!主动履行义务,才不会影响个人征信、生活便利和个人声誉。”执行法官再次教育道。
于某羞愧难当:“知道了,法官!我以后一定做个诚信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