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工作一头连着民生福祉,一头系着司法权威,是打通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兑现“最后一公里”的关键环节。近日,德昌县人民法院依法对茨达镇新华村一起土地返还纠纷案件开展强制执行,成功将被非法占用数十年的土地交还申请执行人,以有力行动捍卫了法律尊严。
申请执行人冷某某与被执行人宋某某、胡某某、罗某排除妨碍纠纷一案,申请执行人冷某某依法取得案涉承包地,被执行人宋某某等长期非法占有,不予退还申请人,申请人冷某某多次要求宋某某返还案涉土地,但均被拒绝。
2024年10月,德昌县人民法院判决宋某某等人将案涉土地返还给冷某某。判决生效后,因宋某某等人未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冷某某遂向德昌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先后多次到被执行人家中开展工作,向被执行人释法明理,但被执行人态度蛮横,明确表示绝不归还案涉土地。经查明,该土地已由被执行人一家耕种几十年,认为该土地申请人并不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并拒绝签收相关法律文书,拒不履行,据此德昌县人民法院遂前往现场执行。
执行现场,按照预先制定的执行预案,由法警队对案涉被执行人进行控制安抚,由执行干警负责实施执行,执行现场还联系涉案土地所在辖区派出所到场进行维稳。为确保执行公开透明,本次强制执行还邀请县检察院、案涉土地村社干部、案涉土地乡镇干部到场监督执行。
强制执行过程中,法警队和执行局干警相互配合、各司其职,关注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双方情绪,杜绝意外情况发生。最终,在县检察院、乡镇干部、村社干部共同见证下,案涉土地顺利交付申请人。至此,该排除妨碍纠纷案件顺利执行完毕。
随后,执行干警向周边群众开展了现场普法,向群众讲解了规避执行、抗拒执行的法律后果,以及失信惩戒和拘留等强制执行措施对自己和家人带来的影响,提升群众对执行工作的理解和认知。通过现场执行与现场普法的结合,营造“主动履行光荣,逃避执行可耻”的氛围,达到执行一案、宣传一片的良好效果。
下一步,德昌县人民法院将继续以“切实解决执行难”为目标,坚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用足用活各项执行措施,让公平正义在“最后一公里”加速抵达,用心用情用力绘就人民幸福安康新画卷。
(张治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