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5日,在第35次全国助残日来临之际,宜宾市翠屏区人民法院李庄法庭法官来到残疾被告雷某家中开展案后回访,详细询问雷某的身体、生活及调解协议履行情况,并开展案后释法普法。此前,刘某诉雷某民间借贷纠纷案已成功调解,双方均对调解结果表示满意。
法官到残疾被告雷某家中开展案后回访
近日,翠屏区法院金秋湖法庭法官前往辖区胜和村斑竹组,上门调解杨某诉唐某离婚纠纷案(被告唐某患有癫痫等疾病,意外受伤后导致智力二级残疾及其他肢体残疾。),邀请村社干部、人民调解员现场见证并协助调解,从情理法入手,成功挽救这个濒临破裂的家庭。
法官上门调解杨某诉唐某离婚纠纷案
据了解,近年来,宜宾法院认真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为残疾人提供更加优质诉讼服务的十条意见〉》,加快推进诉讼服务中心无障碍环境建设,为残疾人开通绿色通道,提供精细化诉讼服务。在两级法院诉讼服务大厅,为肢体残疾人提供拐杖、轮椅等移动辅助设备,为视力残疾人提供盲文版诉讼指南、放大镜等视力辅助设备,为听力残疾人提供无线辅听系统等听力辅助设备,为言语残疾人提供手写板等沟通辅助设备。通过上门立案、调解、巡回审判、线上审理等方式,方便残疾人参与诉讼。
此外,宜宾法院还联合市残联建立诉讼辅助服务人员名册,便于市、区(县)法院联系预约专业人员为残疾当事人提供盲文、手语翻译等诉讼辅助服务。
据统计,2024年至今,宜宾市中级人民法院及十个区县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全部建成无障碍环境,改造无障碍法庭、调解室30个,为各类残疾人提供精细化诉讼服务2800余件次。
(王付兵 彭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