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倩茹 王君山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王一多
受害人的“纸上权益”如何变成“真金白银”?近日,成都市双流区法院成功处置一起重大诈骗案件的涉案财物,通过司法拍卖程序变现24辆涉案车辆,其中3辆高价值车辆的拍卖款项已及时完成退赔程序,被害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切实维护。
2023年12月,被告人黄某某因犯诈骗罪,被双流区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十万元,同时责令其退赔被害人经济损失九百七十余万元。判决生效后,黄某某并未主动履行罚金缴纳及退赔义务,致使被害人合法权益无法得到及时保障。
为确保被害人损失尽快得到弥补,双流区法院在执行立案之后,立即对被执行人黄某某财产启动调查程序。经查,黄某某在案发前曾使用诈骗所得赃款购买高档汽车3辆,包括保时捷跑车、保时捷轿车及奔驰轿车各一辆。因车辆属于易贬值资产,若长期搁置可能导致价值大幅缩水,影响退赔效果。针对该情况,执行团队依照相关法律规定,第一时间查封扣押涉案车辆,确保资产安全;高效推进评估拍卖程序,并通过司法拍卖平台公开竞价;多渠道吸引潜在竞买人,最大化实现资产价值。2025年4月11日,双流区法院对已拍卖成交的3辆涉案车辆进行现场交付。
据介绍,近年来,双流区法院执行局高度重视刑事退赔案件执行工作,专门成立刑事财产处置团队,优化执行流程,提升处置效率。一是建立“快立快执”机制。对刑事退赔案件优先立案、优先执行,缩短财产查控、评估、拍卖周期。二是强化多部门协作。与公安、检察机关及涉案财物管理中心建立联动机制,确保涉案财物无缝移交、高效处置。三是创新财产变现方式。除传统司法拍卖外,探索采用网络拍卖、定向变卖等多元化处置方式,提高资产变现率。
下一步,双流区法院将进一步完善刑事退赔执行长效机制,加大对隐匿、转移财产行为的打击力度,确保每一份判决都能落到实处,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