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屏山县人民法院新安法庭以“如我在诉”的司法担当,成功调解两起长达十年的民间借贷纠纷,既为民营企业卸下“历史包袱”,更为非遗文化传承注入“法治活水”,实现矛盾化解与文化保护的双重社会效益。
2014年,四川省屏山县某航运有限责任公司因经营周转困难,向某英、某平两位债权人借款30万元,双方约定以公司船舶经营收益分期偿还。然而,受航运市场波动、船舶维护成本攀升及新冠疫情等多重因素叠加影响,企业资金链长期紧绷,债务履行陷入僵局。债权人多次催讨无果后诉至法院,要求企业一次性清偿本息。
案件审理中,承办法官发现:航运公司系屏山县金沙江号子(国家级非遗项目)的核心传承载体,其运营的3艘货运船舶既是生产工具,更是金沙江号子“喊号”“领号”“应和”等传统技艺的活态展演空间。若简单判决强制执行,企业或将面临停摆风险,金沙江号子“船工号子传习所”“水上实景演出”等非遗保护项目恐遭“断流”危机。
庭前,法官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被告称“十年前某英、某平两位把积蓄借给公司渡难关,这份情谊我们始终铭记。但这些年航运市场‘跌跌不休’,仅维护非遗展演船队就掏空了家底,我们付的利息早已远超本金,如今实在拿不出更多钱了。”
被告方出示十年间累计支付的利息凭证,总额竟达本金1.3倍:“我们不是赖账,是真心想还钱,但若再按高息算,企业只能倒闭,非遗号子传承人团队也要散伙。”
法官了解到,双方本是亲戚关系,如今却为了借贷闹上法庭。庭前两人争执不休,互相指责,调解陷入僵局。于是,法官在庭审中一边耐心解释“利息只能按照LPR的利率”等法律规定,一边分析强制执行对双方的影响,劝两人别为钱伤了几十年交情。经过反复劝说,某英,某平同意放弃利息,老李承诺四年内分期还清本金,两人的情谊终于有了转圜余地。
(屈友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