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常见的邻里纠纷不同,这是一起儿子殴打母亲和姐姐的案件。5月12日,绵阳市三台县检察院深入贯彻落实最高检“能听证尽听证”工作要求,大力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在涉案当事人所在的村委会设置会场,就这一案件召开公开听证会,既为双方修复了亲情裂痕,又彰显了司法的公开透明和公平正义。
公开听证进农家
犯罪嫌疑人张某某因长期家庭矛盾激化,酒后与母亲发生争执期间情绪失控,对母亲及上前劝阻的姐姐实施殴打,造成姐姐轻伤二级、母亲轻微伤。案发后,张某某赔偿医疗费用并取得被害人书面谅解。
听证会由承办检察官担任主持人,邀请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担任听证员,人民监督员全程监督,村委会干部、村民代表到场旁听。会上,承办检察官全面阐述案件事实、证据认定及法律依据,并详细说明拟作出不起诉决定的理由,并充分听取了侦查机关、双方当事人、犯罪嫌疑人所在地村干部的意见。经听证员评议,一致同意承办检察官的意见。
溯源疏导破坚冰
听证会上,检察官协同民警、村社干部对双方开展矛盾溯源与心理疏导。张某某在会上向母亲及姐姐郑重道歉并承诺履行赡养义务。其姐哽咽道:“弟弟已照料母亲数月,我们愿给他改过自新的机会。”
听证员李某某点赞:“县检察院这种将司法办案与亲情感化相结合的方式,彰显了司法温度,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
法治清风吹乡野
为推动办案效果与法治教育深度融合,促进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听证结束后,检察官结合此案开展“以案释法”乡村普法宣讲,并给当事人赠送了民法典宣传手册。
同时,针对农村婚姻家庭、宅基地纠纷等多发易发常见问题提出警示:“动手解决不了问题,只会让小事变大事。遇到家庭和邻里矛盾纠纷,要找村委会、司法所或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村民们纷纷感慨:“检察官把法律条文变成家常话,让我们听得懂、记得牢、用得上。”
此次上门听证,是三台县检察院落实“检察为民办实事”的生动实践,通过“家门口的听证会”,实现了“办理一案、教育一片”的社会效果。下一步,三台县检察院将持续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为推进基层治理现代化贡献检察力量。
(蒋丽蓉 陈静 邱斯宇 文/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