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权 廖安泰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陈博
近日,都江堰法院执行局聚焦群众关切的“执行难”问题,在房产处置案件中探索“刚性执法”与“柔性服务”相结合的工作机制,成功化解多起涉房处置的执行案件。通过精准施策、智慧执行,既保障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又最大限度减少对被执行人生存权益的影响,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高压”执行促主动履行:当天解封彰显司法效率
“账户被冻结后,生意完全停摆,我这才意识到后果多严重!”被执行人龚某某、杨某在履行全部债务后坦言。某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中,龚某某、杨某未按约定偿还购房贷款,法院判决被执行人支付剩余借款本金123538.37元及利息,申请执行人可就案涉房屋折价或拍卖、变卖的价款优先受偿。法院执行立案后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对案涉房屋进行了查封,对龚某某、杨某名下银行账户进行冻结。在执行高压措施下,被执行人主动履行全部债务,法院在案款到位后立即解除对被执行人的强制措施,减少对被执行人的影响。
力促和解巧化纠纷:耐心执行缓解困顿
被执行人魏某某为购房向某银行贷款后因经济陷入困境未按期偿还贷款,某银行起诉至法院,法院判决魏某某偿还贷款本金297879.05元及利息,并要求就案涉房屋折价或拍卖、变卖的价款优先受偿。执行法官多次上门了解被执行人情况,发现被执行人有履行意愿,但确因经济陷入困境导致未按时偿还贷款。经过执行法官耐心细致的工作,被执行人承诺分期履行,双方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避免了被执行人房屋被拍卖,生活陷入窘境。
破局“唯一住房”困局:民生保障与债权实现双赢
被执行人李某某、赵某因无力偿还多笔借款,其名下唯一住房被依法拍卖。执行法官按照法律规定,从拍卖款中为被执行人预留5至8年租金。经过司法拍卖平台公开竞价,该房产最终以659210元成交。在执行法官多次释法沟通下,李某某、赵某主动配合完成腾退。“唯一住房不等于‘法外之地’。”都江堰法院坚持“应拍尽拍”原则,但对符合唯一住房的被执行人,严格保障其基本居住权利,让执行有力度更有温度。
据介绍,都江堰法院在处置“法拍房”时从来不是“一拍了之”,而是“一案一策”。在民事执行案件中,房产处置往往牵动多方利益,既要保障申请执行人的胜诉权益,又要避免激化社会矛盾。都江堰法院通过“强制执行+柔性化解”双轨并行的模式,在强制执行程序中注入民生温度,让“执行难”转化为“执行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