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江堰法院宣 廖安泰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陈博
“善意文明执行”是人民法院在强制执行过程中,既坚持法律刚性,确保生效裁判落实,又注重柔性司法、体现人文关怀的工作理念。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执行工作中进一步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的意见》要求,都江堰法院将善意文明执行理念贯穿案件执行始终,对确无财产执行的案件通过适当设置宽限期及执行听证机制,让申请人实现胜诉权益的同时,最大化降低强制执行对主动履行债务执行人的信用损害,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让公平正义以更可感、更可持续的方式实现。近日,都江堰市人民法院公布了三起在执行程序中化解纠纷的案例:
案例一 适当设置支付宽延期,在法定期限内推进案件实质化解
2024年10月18日,都江堰法院受理萧某与某园林绿化工程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一案,某园林绿化工程公司应向萧某某支付436297元及利息。公司代理人收到执行通知书后,第一时间与执行法官取得联系,主动报告公司财产情况,书面提交《执行和解申请》,表示公司已较长时间无经营收入,现法定代表人多方筹款,承诺2025年1月16日前一次性付清欠款本金,希望人民法院在此期间不要立即对公司进行失信惩戒。
与此同时,申请人萧某坚持必须立即履行全部债务,并多次联系执行法官要求对被执行人法定代表人限制高消费,并以“承办人未出具终本裁定及将被执行人列入失信名单”提出信访。在执行法官通过对申请人萧某进行耐心细致的释法析理下,其同意给予被执行人筹款宽延期。2024年12月30日,被执行人先行支付50000元,2025年1月15日按照承诺支付剩余392741元,最终推动了案件的顺利执结。
案例二 依托执行听证程序,推动“终本”案件执行和解,兑现申请人胜诉权益
某金融公司申请执行郭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被执行人郭某应向申请执行人偿还借款209101.12元。都江堰法院受理后,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并依法冻结其银行账户。随后,郭某主动联系法官,表示因投资失败暂无一次性履行能力,冻结账户涉及银行月供房贷账户,逾期还款将会衍生新的诉讼案件,希望执行法官能够联系申请人协商解决。都江堰法院通过组织双方执行听证,达成郭某先行支付2万元,剩余借款其进行分期履行的执行和解,申请人也同意解冻郭某银行账户,最终推动案件顺利执结。
案例三 灵活采取查控措施,既维护当事人胜诉权益,又帮助企业盘活资产
某耐火公司申请被执行人某业集团有限公司执行系列案件,被执行人共涉及33件执行案件,涉案金额共计4千余万元。执行过程中,为降低执行对企业的不利影响,助力区域经济持续发展。同时,考虑案涉标的较大、当事人众多、各方矛盾突出等现实因素,都江堰法院依托执行听证程序,在听取各方债权人意见下找准和解点,通过提出以租代执行可行性方案,促成双方执行和解。最终,债权人同意由案外人承租已查封的被执行人公司的场地及设备,租金每年300余万元定期交付人民法院案款账户,由人民法院按比例支付申请人。
据介绍,下一步,都江堰法院将坚持认真落实司法为民要求,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行,在及时实现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同时,最大限度减少对被执行人权益影响,坚决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平正义,助力法治化营商环境持续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