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建华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雍剑波
5月6日,记者从岳池县法院获悉,朱某迫于强制执行措施带来的压力,委托一名案外人全额支付了拖欠的劳务费,李某等4名申请执行人终于拿到了期盼已久的工资。
据介绍,2021年,李某、胡某、段某、王某4人经人介绍到朱某在新疆承包的线路工地做工。同年12月16日,李某等4人与朱某结算劳务费,朱某向4人分别出具了欠条,并承诺“过段时间就把工资打给过去”。此后李某等4人多次追讨未果,遂分别向岳池县法院提起诉讼。
经岳池县法院调解,朱某应向李某等4人支付劳务费共计13.66万元。调解书生效后,朱某未按期履行法律义务,李某等4人分别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受阻? 有妙招破局在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通过最高法“总对总”、省高院“点对点”系统查询,朱某名下无车辆及不动产登记信息,无银行资金及网络资金。
后执行法官到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广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进行线下查询,均未查到朱某名下有不动产及车辆登记信息。在收集朱某的财产线索期间,执行法官多次电话联系朱某,督促其履行义务,朱某均以没有钱为由拒不履行,并拒绝向法院报告财产。
鉴于此,执行法官依法对朱某采取了限制高消费、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强制措施,并冻结了朱某名下所有的银行账户、支付宝账户及财付通账户。
13万余元工资全兑现由于朱某常年在外地承包线路,“限高”“失信”使得其无法正常使用微信、支付宝的支付功能,工程款结算无法使用其名下的银行卡,也无法购买飞机票、高铁票。
朱某便主动联系执行法官,希望可以达成执行和解并分期履行,请求解除对其账户的冻结,删除其失信、限高信息。
案件有了转机,执行法官便立即与李某等4名申请执行人取得联系,但他们均表示不愿再相信朱某,要求朱某一次性履行完毕。
执行法官向朱某转达了申请执行人的意愿,并再次向朱某表示必须履行生效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否则法院不会解除对其所采取的强制措施。
朱某迫于强制执行措施带来的压力,最终,委托一名案外人全额支付了拖欠的劳务费。至此,李某等4名申请执行人终于拿到了期盼已久的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