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术赞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 记者 郭建民
为进一步守护社会诚信,严厉打击拒执行为,持续提升执行质效,自贡市自流井法院持续开展违反财产报告制度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惩治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行为。
据自流井法院执行局负责人介绍:本次行动共排查87件案件,集中约谈训诫被执行人19名,查封房屋13套,扣押车辆2台,拘留9人,纳入失信名单、限制高消费35人、执行和解13件,执行完毕8件,执行到位51万元。
案例一:
王某申请执行胡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自流井法院立案执行后依法向胡某送达了报告财产令,要求其在财产变动情形下,在十日内主动向法院报告。集中行动期间,接获线索并将被执行人胡某强制传唤到法院后,经询问和搜查发现,胡某存在拒不报告财产变动情况的行为,在铁证面前胡某承认自己没有如实报告财产情况,随后自流井法院对其搜查到的财产采取查封扣押措施,并依法决定对胡某采取拘留措施!
案例二:
张某申请执行陈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被执行人拒不履行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张某申请强制执行后,法院对陈某送达了报告财产令,陈某因拒绝报告财产被强制传唤到案,陈某填写了报告财产表,经法院对其资金账户进行查询后发现陈某有养老金等收入,足以逐步还清欠款,陈某对其财产情况做了虚假报告。因其存在拒绝、虚假报告财产行为,法院决定对其采取限制高消费、纳入失信名单以及拘留等措施!经法官释法明理,陈某对自己的行为表示悔过,认识到失信将寸步难行,承诺逐步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还款义务,随后张某与陈某双方达成和解。
法官说法:
被执行人在收到财产报告令后,应当立即向人民法院如实申报财产,否则将承担法律责任。
法条链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二条的规定,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应当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被执行人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对被执行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有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条的规定,被执行人拒绝报告、虚假报告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报告财产情况的,人民法院应当依照相关规定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九条的规定,被执行人拒绝报告、虚假报告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报告财产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对被执行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人民法院对有前款规定行为之一的单位,可以对其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