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对达州市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一起重大职务犯罪案件开展听庭评议

  
2025-04-28 14:15:47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周靖 李霜霜

4月24日,最高检重大犯罪检察厅原副厅长、一级高级检察官黄卫平率最高检第十评议小组赴达州对一起重大职务犯罪案件出庭支持公诉工作开展评议。达州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赖权宏出席并主持评议座谈会。


在观摩听庭现场,最高检评议组,省检察院二级高级检察官廖学东,省检察院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相关负责同志,广元、遂宁、南充、广安、巴中五地职务犯罪检察部门负责人及业务骨干,达州市县两级检察院检察长、分管领导、部门负责人及业务骨干,共计100余人参加庭审观摩。


本次评议的职务犯罪案件,被告人受贿跨度时间长、金额特别巨大,同时被告人既有直接收受财物,也有行贿人代付房款、装修款等多种受贿方式。收受贿赂后,被告人还使用虚假借条、行贿人代为保管等各种隐蔽手段意图掩盖犯罪,逃避查处。对此,庭审中,由检察官、高阶段检察官助理、书记员组成的公诉团队分工协作,围绕起诉书指控的受贿事实,通过多媒体分组示证的方式,对有争议的事实详细出示证据,对无争议的事实简化出示,通过规范专业的举证示证方式,让法庭及旁听人员均能快速抓住案件争议焦点。法庭辩论环节,对控辩焦点条理清晰的逐一回应,并以被告人因丧失敬畏之心,存有侥幸心理最终受到法律严惩的深刻教训,积极开展庭审警示教育,实现“办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法律效果。经过公诉团队的充分释法说理,被告人当庭认罪悔罪,合议庭全部采纳了检察机关的指控犯罪事实和量刑建议,并当庭宣判,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9年,并处罚金80万元。


“作为被告人认罪认罚的职务犯罪案件,通过普通程序简化审的方式,对有争议的事实详细出示证据,对无争议的事实简化出示,聚焦争议焦点,通过规范专业的举证示证方式,让法庭及旁听人员均能快速抓住案件争议焦点,随着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的深入,层层递进的指控策略,最终达到指控犯罪的目的,实现了公正与效率的统一。”在随后召开的出庭支持公诉评议会议中,出庭公诉团队进行了认真总结。最高检评议组分别从庭前准备、出庭应对、答辩的灵活性和针对性进行深度点评。评议组认为,本次庭审完整流畅、文书制作规范、出庭指控有力,公诉团队表现优秀,特别是普通程序简化审理、运用高质量多媒体示证辅助出庭、高级段检察官助理实质化辅助出庭支持公诉等值得推广借鉴。最高检评议组组长黄卫平对庭审评议活动的筹备组织以及庭审效果予以充分肯定,指出“今天公诉人在法庭上的形象气质、语言表达以及举证质证、法庭辩论表现都让人眼前一亮”,同时强调“重大职务犯罪案件在适用普通程序简化审理中,要围绕争议焦点更加注重繁简得当,抓住案件事实、证据阐明指控立场”。

评议座谈会上,廖学东表示:最高检的评议意见靶向精准、深入细致、指导有力,全省检察机关职务犯罪检察部门要认真学习领会、抓好贯彻落实,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出庭能力建设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按照最高检和省检察院的部署要求,持续深化庭审观摩评议工作机制及其成果运用、持续加强公诉人才培养使用,全面推进刑事案件出庭支持公诉效能整体提升。赖权宏表示:最高检评议组的专家点评以及黄卫平组长的讲话,为加强达州刑事检察工作,提升达州刑事检察出庭能力厘清了思路,指明了方向,达州检察机关将以此为契机,全面落实最高检、省检察院的部署要求,以更高的站位、更实的作风推动公诉出庭能力建设的规范化和专业化。

编辑:王硼   校对:何盈巧   审核:刘祥玖 吴江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