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悦 刘雪毅 邓红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 记者 郭建民
被执行人拒不报告财产,被执行人报告财产不实,会面临什么后果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二条规定:“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应当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被执行人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对被执行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有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所以,被执行人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都有可能面临罚款或司法拘留的处罚!
案例一
被执行人章某因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被富顺法院采取司法拘留15日的强制措施。
在章某尚被拘留期间,执行法官接到反映称章某在外还有笔到期债权,遂立即前往拘留所向章某核实,要求章某如实报告自身的财产信息。章某承认自己确实有一笔到期债权,但是拒不交代债权的具体金额及相关细节。
因章某屡次报告财产不实,情节恶劣,富顺法院以章某拒绝报告财产和报告财产不实为由,作出又一份司法拘留决定书,决定对章某采取司法拘留15日的强制措施。
章某家属在主动为其代履行6万元欠款,该案得以顺利执结。
案例二
近日,富顺法院得知“消失已久”的被执行人张某出现在自贡辖区内,遂立即报告自贡中院,提请公安机关协助,成功将张某拘传回院。
张某在接受执行法官问话时,一味只说自己“没钱”。但执行法官通过查询张某的微信流水,发现张某2025年至今微信收入100万元, 2024年微信共收入800万元,2023年微信共收入488万元,显然与张某报告的情况不符。面对铁证如山,张某仍拒不交代真实财产情况。
面对张某明目张胆的拒执行为,富顺法院当机立断,对张某依法作出司法拘留15日的处罚决定。
在被拘留期间,张某幡然醒悟,写下悔过书并承诺履行。在张某履行完55万元案款后,富顺法院提前解除了对张某的司法拘留措施。
案例三
4月8日,在接到申请人提供的被执行人行踪线索后,执行法官带领执行“110”组员,远赴青海西宁,将被执行人朱某拘传回富顺法院。
执行法官在对案件进行调查时,发现朱某在接到执行通知书以后,未按照报告财产令的要求报告财产。同时,在执行法官要求朱某如实陈述自身经济状况时,朱某的陈述也与执行法官调查核实到的情况不一。
经过严格调查、认真研判,富顺县法院对朱某依法作出拘留15日的处罚决定。
4月25日上午,朱某与申请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同时朱某表示已经认识到错误,并承诺按约履行。
红梅法官课堂:
财产报告制度是执行程序中对被执行财产调查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人民法院查找被执行人可供执行财产的重要执行措施。申请执行人在发现被执行人财产线索后,要及时告知执行人员,以便快速执行到位!
若作为被执行人,收到人民法院发出的财产报告令,一定要引起高度重视,按要求如实报告财产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