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智雄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雍剑波 文/图
“法官,太感谢你了,你在中间调解劝说,我们才能这么快拿到赔偿金,你帮了我们家的大忙!”4月25日,记者从邻水县法院获悉,一执行案件当事人的代理人老罗,打来一通感激的电话。
去年5月,老罗的哥哥罗某在杜某承揽的农村自建房工程中意外坠落死亡,家里留下了年迈的母亲、有智力残疾的妻子和三个儿女。他的大儿子虽成年却存在智力残疾,其他两个孩子均未成年。突如其来的意外,让这个本不富裕的家庭失去了唯一的“支柱”。
人民调解委员会和派出所曾多次调解未果,老罗遂作为当事人的代理人提起诉讼。判决生效后,杜某仍未履行赔偿义务,老罗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为尽快解决纠纷,执行法官在掌握案件基本情况后,立即组织双方进行调解。
一开始,双方都互不让步。
“我哥哥家的状况确实很糟糕,现在他走了更是‘雪上加霜’,赔偿金一定要落实到位,这是家里人未来生活的保障。”老罗向法官诉说道。
“不是我不愿意给这个钱,确实是赔偿金额巨大,我实在拿不出来这么多。”杜某也在另一边喊难。
一味僵持并非解决之道。执行法官分别联系了杜某和老罗。
“杜某,我知道罗某发生意外也是你不愿意见到的,他家里的情况你也清楚,如果你一直逃避赔偿责任,他家中的妻儿老小又该如何?真有困难你要主动与他协商,而不是逃避。”
“老罗,你哥哥刚刚过世,现在正是需要安置家里的时候,这个案子一直这么僵着,对你们也不利啊。”
……
就这样,经过多番劝导调和,双方就赔偿金额选择各退一步,最终达成和解协议。杜某现场一次性履行完给付义务,案件圆满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