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炉霍县法院速裁团队当庭审执结了多起矛盾纠纷案件,承办法官们耐心调解双方当事人的矛盾,用实实在在的执法办案成效铺陈“人民至上”底色,实现办案质量、效率与公平正义的有机统一。
案例一
炉霍县某演艺中心与某管理公司因合同履行问题产生纠纷,双方争议焦点集中在演出费用的支付以及违约责任的认定等方面。原告认为被告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足额的演出费用及违约金,给其造成了经济损失。立案庭速裁团队法官在了解该案案情后,立即组织双方当事人调解,认真审查了双方提交的证据材料,充分了解案件的来龙去脉。
在调解过程中,法官秉持公平、公正、中立的原则,引导双方当事人进行理性沟通和协商。通过耐心细致的释法明理,向双方分析了案件的法律关系和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同时积极寻找双方利益的平衡点,提出了合理的调解方案。经过法官不懈努力,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了调解协议。被告同意按照合同支付违约金及演出费用,并且当庭兑付赔偿金。
案例二
原、被告系朋友关系,被告在原告处买沙石,基于朋友关系二人之间也未签订合同及协议,就只是在微信上约定了支付的时间及金额,买卖完成之后,被告也一直未支付沙石款,故原告诉至法院。因该案被告未在炉霍县,承办法官便通过办案微信联系到被告,一直在微信上同被告沟通,经过法官的耐心调解,双方当事人终于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将沙石款转至原告卡上,至此案结事了。
这些案件的标的额虽小,但一分一厘都关乎公民的合法权益。炉霍县法院速裁团队不断探索和完善调解案件当庭执结方法,在审判中既注重调解数量,也注重调解质量,避免矛盾的升级与延续,切实减少当事人诉讼成本及人民法院司法成本,以“如我在诉”的要求做好司法审判工作,全力提升案件办理的精度、速度与温度,以更加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推动司法为民落地生根。
下一步,炉霍法院将进一步推进“多元调解+速裁”工作,促进解纷能力和化解矛盾实效的“双提升”,全面推进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
(泽仁娜章 沈龙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