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纳溪区法院执行110吗?我是一起案件的申请人,被执行人徐某某正在广东省梅州市大埔县,我看到他了,正蹲守在附近,请问你们可以赶过来吗?”
6月的一天清晨,纳溪区法院执行110指挥中心接到了申请执行人卿某某打来的电话。提供线索的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徐某某因建设合同产生纠纷。后因徐某某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卿某某无奈之下向纳溪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人海茫茫,找人难,是执行工作的难点堵点。调解内容明确,执行过程却是一波三折。案件进入执行程序,被执行人“消失不见”,且经查询,其名下暂无可供执行的财产。
“别着急,作为法官,我们的心情和您一样。您提供的这个线索,我们一定尽快核查清楚!”执行团队当晚便驱车前往1700余公里的广东梅州。跋山涉水,长途奔袭,到达梅州大埔县,已是两天后的清晨。在当地法院的配合协助下,纳溪区法院执行干警一行终于在一家公司的办公室里成功找到消失了已久的被执行人。
“徐某某,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是法定义务!”经过几个小时的释法说理,被执行人徐某某仍态度蛮横、拒不配合执行,纳溪区法院遂决定依法对徐某某采取司法拘留措施。拘留决定书宣读完毕后,徐某某请求分期付款:“这么远你们都来了,我知道这次肯定是躲不掉的”。最终,徐某某将30万元欠款分批次转入了申请人卿某某账户。随后,执行法官告知其调解后需按照条款按月支付尾款,徐某某表示一定按照法律义务履行职责,直至案件执行完毕。
披星戴月,执行干警返回泸州时,已是两日后的凌晨3点,此时城市隐入夜色,警车的霓虹灯在夜色的笼罩下不停闪烁。1700余公里跨省奔波跋涉,其中的艰辛、繁杂、困扰,执行干警们深有体会。
(谢雅琴 周楷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