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车库“搬家”, 这下“刑”了!

  
2024-07-15 17:27:31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曾昌文

短短几十秒,便将他人放置在地上的定制门板一扫而空,随后溜之大吉……7月15日,记者从成都市公安局新津区分局获悉,该局普兴派出所近日成功侦破一起盗窃地下室财物案。


“我存放在小区地下室的定制门板被盗了。”近日,新津青云路某小区业主张先生报警求助。接到报警后,普兴派出所立即组织警力开展侦查。民警通过调取周边视频监控,一辆空空而来满载而归的面包车引起了民警的注意,民警持续深挖案件关联信息,深度分析研判,成功锁定了嫌疑人身份,并将其抓获归案。

经调查,嫌疑人顾某如实交代了盗窃柜门的犯罪事实。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警方提醒:地下室不是保险柜!广大群众一定要加强自身防盗意识,尽量不要在地下室和地下停车场存放贵重物品,以免造成财产损失。如遇自身财产被盗,请第一时间保护好现场并拨打110报警求助。

编辑:贾知若   校对:何盈巧   审核:周润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