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德县践行“河长+检察长”治河模式 检察监督保障水域综合治理

  
2024-07-15 11:36:25
     

为全面落实“河长+检察长”工作机制,扎实开展巡河工作,充分发挥公益诉讼监督职能,将检察监督主动融入河长制工作,实现公益诉讼与行政执法有效衔接,保护和改善喜德县水文生态环境。


近日,喜德县县级河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马林带领县检察院公益诉讼部门干警开展常态化巡河,在喜德县冕山镇马鞍山行洪沟内发现两座未完工桥墩和一条跨河道路,随着雨季的到来,存在堵塞河道影响行洪安全的隐患。喜德县人民检察院向相关部门制发公益诉讼检察建议,督促其对上述影响行洪安全的违法行为依法处置,及时消除冕山镇马鞍山行洪安全隐患,确保消除河道行洪隐患。

近年来,喜德县人民检察院充分发挥“河长+检察长”工作机制效能,能动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对破坏河流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深挖彻查、督促整治。共办理涉水公益诉讼案件达到5起,向相关部门发出了5份诉前检察建议,建议均得到采纳,问题均得到治理,逐步构建起了一个协调、严格、有力的河流监督、治理体系。

下一步,喜德县人民检察院将高质效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形成检察监督与行政履职的保护合力,践行“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聚焦河流生态环境突出问题和整治难点,让“河长+检察长”工作机制与公益诉讼组合发力,持续提高巡河、护河能力,助力河流生态保护工作,维护绿水青山。(喜德检察宣)

编辑:张晓雨   校对:何盈巧   审核:周润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