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成都市新津区法院协助重庆大渡口区人民法院成功办理一起异地执行案件,有效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保障外地法院异地执行顺利开展。
7月9日17时
大渡口法院在执行中查明,被执行人秦某频繁在成都市新津区某地活动。为尽快兑现当事人合法权益,大渡口法院与新津法院执行局取得联系,请求协助其办理一起异地执行案件。
7月9日18时
新津法院在接到协助执行任务后,派出多名干警全力协助。大渡口法院干警抵达新津后,双方快速确认被执行人位置,制定执行方案,并安排干警上门查找被执行人。
7月9日19时
到达被执行人所在地后,干警们发现正在与朋友聚餐饮酒的被执行人秦某。面对突然出现的执行干警,秦某态度消极,不愿配合。执行干警劝导无果后,将其带回新津法院,并告知其不履行生效文书确定的义务将承担严重后果,但秦某仍拒不履行。
7月9日20时
大渡口法院依法决定对秦某采取拘留措施,并安排其进行入所体检。在等待拘留的过程中,执行干警再次与秦某进行沟通,迫于强大执行压力,秦某“缴械”,最终同意履行支付义务,四处筹款,终于7月10日凌晨1时将11万案款全部履行完毕。
新津法院始终秉持全国法院执行协作“一张网”的理念,持续优化执行联动协作机制,加强与各地法院的通力合作,打好“信息战”和“协作战”,携手共克执行难关,切实让胜诉权益转变成真金白银,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胡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