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执行110”两次遇到“刚成年”的被执行人

  
2024-07-11 14:23:32
     

廖安泰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陈博 文/图

近日,都江堰法院“执行110”接到申请人报警电话,称被执行人郑某某正在温江区一台球厅上班,申请对被执行人进行司法拘留。“执行110”接警后迅速出警将被执行人带回法院。此次出警是“执行110”第二次出警查找同案同一被执行人。


据了解,被执行人郑某某年仅19岁,父母离异且对她疏于管教。上次出警时郑某某在酒吧上班,在执行过程中,案件以执行和解结案,但郑某某未按和解协议履行。这次出警郑某某又换到台球厅上班,在同龄人还在上大学的年龄,她已经在为生活四处奔波。鉴于这一情况,执行人员一方面向郑某某说明其年纪尚小,未来要走的路还很长,诚信在当今社会至关重要,要珍惜执行人员上次辛苦为其争取的和解方案;另一方面劝说申请人采取更加温和的方式解决问题。最终,在执行人员的不懈努力下,郑某某当天履行部分案款后,该案再次达成执行和解。

编辑:张晓雨   校对:何盈巧   审核:周润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