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地法护航企业发展 川渝跨域调解进行时

  
2024-07-08 17:23:29
     

郭云飞 魏杰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雍剑波 文/图

“感谢两位法官!今天终于把这个纠纷解决了,我也顺利拿到了工程款,我心里的石头终于放下了。”当事人陈某激动地说道。

7月8日,记者从邻水县法院获悉,外墙漆施工合同纠纷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由甲公司向陈某支付剩余款项3.2万元并当场兑现,川渝两地法官还深入该企业了解生产和用工方面情况,解答了群众代表提出的劳动合同相关的法律问题,并向企业发放“风险提示书”。



据介绍,2019年,陈某与甲公司签订《外墙真石漆施工合同》,由陈某承包甲公司1号厂房及综合楼外墙漆施工业务,双方约定按照固定单价结算。该项目于2020年竣工,估算总价为19.5万元,甲公司已支付13万元,后因部分外墙漆脱落,甲公司拒绝支付剩余款项6.5万元,陈某多次上门催要无果,遂诉至邻水县法院。

邻水县法院川渝高竹新区法庭受理该案后,考虑到案涉企业位于川渝高竹新区内,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便迅速联系重庆市渝北区法院茨竹法庭启动联合化解纠纷机制,共同开展调解工作。

据系,本案中双方争议的焦点主要是漆面脱落原因。陈某认为系墙体不平整导致漆面脱落,与自己无关;甲公司则认为系陈某施工工艺不达标所致。双方争执不下,要求由第三方鉴定机构进行鉴定,明确责任。

考虑到若移送鉴定机构,不仅破坏墙面,占用大量时间,还会产生高额费用,在此种情形下,两地法官经商议决定联系当事人进行现场勘验。查勘后发现外墙确实存在不平整情况,且双方确定的开工时间离土建完工仅两个月,部分墙面砂浆底层松散,有可能造成漆面脱落,而陈某施工时并未提出异议,也未留证。

“根据现场情况来看,外墙漆脱落不是某一方的过错,大家以后还有业务往来,为了这个事伤了和气不值当。”承办法官从人情入手,打开当事人心结,引导当事人作出让步。经过调解,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由甲公司向陈某支付剩余款项3.2万元并当场兑现。二人握手言和,表示未来在修建二期工程时将继续合作。

最后,川渝两地法官还深入该企业了解生产和用工方面情况,解答了群众代表提出的劳动合同相关的法律问题,并向企业发放“风险提示书”。


“接下来,我们将继续抓好安全生产,诚信经营,确保以优质产品和服务回馈社会。”企业负责人说道。

此次联合调解做到立调立解、当场兑现、现场普法,不仅减轻当事人诉累,还提高办案效率,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编辑:贾知若   校对:何盈巧   审核:周润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