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晓筱 廖安泰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陈博 文/图
“刚开始捡到的时候,这只鸟还没有睁眼,如果把它遗留在野外肯定就没救了。”近日,成都新都公安接到市民吴先生求助,称其在野外游玩时,意外发现了一只受伤的“白毛幼鸟”。
好心的吴先生将幼鸟带回家中照料的过程中发现了该鸟的不同之处,“养了两天我发现这只鸟的嘴向下弯,跟常见的鸟不太一样,猜想这只幼鸟可能是保护动物。”随即吴先生选择报警求助。
“我们接到报警后,立即组织民警迅速赶到吴先生家。”成都新都公安大丰北派出所民警李岳坤说,到达吴先生家中时,民警发现吴先生已将幼鸟安置在一个保暖袋中,做好了保暖措施并给幼鸟喂食,但民警当时不能确认这只鸟的具体情况,便将该幼鸟带回了派出所先行照顾。
为尽快对这只鸟“验明正身”,民警立即与林业部门联系,经林业部门初步判断,该幼鸟或为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鸮(xiāo)的一种,具体种类需待幼鸟长大后,再根据其特征进行确认。目前,该幼鸟已被林业部门接走并妥善安置。
公安机关提醒:野生动物属于国家自然资源,是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保护野生动物是每个公民的义务,市民群众若发现猎捕、出售、购买、食用野生动物等违法犯罪行为,或在野外遇有野生动物受伤的情况,请及时拨打110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