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安泰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陈博
男子酒后与自己女朋友发生纠纷,并自伤自残,在民警到达现场后对民警出言不逊,甚至一度向民警挥拳。近日,都江堰市人民法院就审理了这样一起袭警罪案件,该袭警男子因打伤民警,最终被法院判处拘役三个月。
2023年8月3日0时许,王某远酒后与其女朋友发生纠纷,在都江堰大润发某足道大厅自伤自残,肆意大声吵闹、寻死觅活。都江堰市公安局新福路派出所民警接警后到达现场。民警在对王某远进行劝解过程中,王某远对其出言不逊并突然挥拳朝其左下颚猛击,最终造成民警左下颚软组织挫伤。
公诉机关认为,王某远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第五款,应当以袭警罪追究其刑事责任。王某远被挡获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坦白,并且在到案后认罪认罚。综上建议判处王某远拘役三个月。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王某远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其行为已构成袭警罪,依法应当予以处罚。都江堰市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王某远袭警罪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罪名成立。王某远被挡获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系坦白,依法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王某远自愿认罪认罚,可以从宽处理。最终,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 【妨害公务罪】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袭警罪】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使用枪支、管制刀具,或者以驾驶机动车撞击等手段,严重危及其人身安全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