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兵 邱虹铭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余力
“现在溪水清澈多了,可以用来洗衣服了。”近日,资中县检察院“益·船城”公益诉讼检察办案团队对办理的老河堰溪周边养殖企业污染排放案进行回访时,一村民笑着对检察官说。
2024年3月,资中县检察院接到大龙村群众的反映,流经该村的老河堰溪气味刺鼻、污染严重,怀疑是周边某肉兔养殖场违法排放粪污所致。
老河堰溪是长江一级支流沱江的一条小支流,流经资阳市雁江区、内江市资中县,流经资中县境内约长4.42公里,周围住户约30户,是重龙镇、归德镇沿溪4个村重要的生活用水水源。
得到线索后,“益·船城”公益诉讼检察办案团队立即到大龙村实地勘察。经仔细查找,“益·船城”公益诉讼检察办案团队在丛林中找到了肉兔养殖场向老河堰溪排污的管道。
经了解,该肉兔养殖场利用配套沼气池产生的沼液时经常出现外漏情况,外漏的沼液污染了附近10余户村民的田地和水井,村民多次找到该养殖场负责人曾某理论。为避免纠纷,2023年,该养殖场悄悄安装了一根百多米长的管道,直接将用不完的沼液排放到老河堰溪中,直至案发。
经采样检测,老河堰溪部分断面水质呈劣五类,不能用于灌溉农田等,对沿岸生态环境造成了严重威胁。根据流域水体污染、农业生产面源污染的违法事实,资中县检察院决定依法对有关单位进行公益诉讼立案调查。
依托“河长+检察长”协作机制,资中县检察院向老河堰溪涉及的县、镇、村三级河长通报调查结果,与相关部门积极磋商,向主管部门、属地镇政府制发检察建议2件,要求相关单位对辖区内畜禽养殖场粪污无害化处理、资源化利用情况及小流域污染情况进行调查,督促生产经营者依法履行生态环境保护义务。2024年5月,两部门书面回复资中县检察院,已完成对养殖污染问题的全面整改。
2024年6月5日,资中县检察院“益·船城”公益诉讼检察办案团队特邀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老河堰溪三级河长及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实地查看肉兔养殖场粪污排放改进、水域水质改善情况,及时跟进监督老河堰溪流域生态环境整改工作。此外,还现场召开“政协+检察+行政机关+人民监督员”办公会,形成常态化强化环境监管工作的共识。
“我们将深刻吸取教训,不断完善环保设施,不再发生类似事件。”曾某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