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依卓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郝飞
2018年,老赵经营的某家庭农场与旺苍某镇村民委员会签订《合作协议》,约定由老赵的农场负责经营管理该村扶贫产业示范园区项目并每年给村民分红。同年10月,该村民委员会与老赵的农场签订《产业扶持基金入股合作协议》并投入资金20万元。
遗憾的是,老赵的农场以经营不善为由一直不给村民分红,村民利益严重受损。
2024年,村委会起诉至旺苍县人民法院,双方在法院主持下达成调解协议:老赵的农场归还村委会入股资金、分红及资金利息共计30万余元。
调解生效后,老赵一直未履行义务,村委会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法官受理案件后,立即赶赴农场进行实地调查,发现农场的经营状况非常糟糕:老赵仅雇请了当地一位村民割些青草饲养黄牛,26头黄牛因长期营养不良饿得骨瘦如柴。就在执行法官赶赴农场的途中,刚刚饿死了一头黄牛。
法官意识到,如不及时处理,黄牛的死亡很可能会进一步扩大,农场与村民的损失将不可挽回,但是这些骨瘦如柴的黄牛还不具备宰杀条件。
为防止损失扩大,法官当机立断,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现场敲定了拍卖方案,变卖黄牛。
竞拍当日,在执行干警的组织下,村委会、村民代表、老赵以及4家竞买人均按时到场,各方就黄牛处置的参考价进行了充分协商和依法竞价,最终,杜某以8元一斤的价格竞拍成功。
“感谢法官帮我们挽回了损失!”村民代表激动地说。
“谢谢法官上门拍卖黄牛。”老赵则由衷地感慨,“解决了这个大麻烦、扔掉了这个包袱,我终于能睡得着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