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货,货车违法载人“驶”不得

  
2024-06-21 10:15:28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曾昌文

拉运货物的车厢被用作“客舱”违法载人,这样的一时“方便”完全置安全于不顾,危害极大。6月18日,成都交警八分局民警在执勤工作中发现一辆货车后车厢里蹲坐了两个人,并且没有任何安全防护措施,非常危险,执勤民警立即示意其靠边停车接受检查。

经询问得知,车上人员均在某工地务工,为图方便且觉得路程不是很远,便决定“凑合”一下。

交警向货车驾驶员刘某以及工人们讲解了货车违法载人的危害性,并依法对驾驶员刘某驾驶货车违反规定载作业人员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200元的处罚。

小知识:货车违法载人的危害

1、轻型栏板货车、皮卡车等货运车辆一般车身较大,重心偏高,在高速公路、陡坡等路况下行驶、转弯或掉头时,易引发乘坐人员坠落、磕碰、甩出车外等交通事故。

2、如果货车同时装载人员和货物,在车辆行驶中,遇刹车或加速,易使货物发生移位,压伤、挤伤车内人员。货车载人与其他车辆发生事故时,由于车上缺少防护措施,会加重事故后果,造成群死群伤的交通事故;同时,将会给乘客逃生、人员抢救等带来极大困难。

3、车轮溅飞的石块、限高的桥梁、路上的广告牌等都有可能造成人员受伤。如果这些异物恰好与车身高度、位置相近,在车辆运行时,异物碰撞将对人造成巨大的伤害。

交警提醒

货车车厢载人是一种危险的行为,存在极大的交通安全隐患,车辆在转弯、紧急制动等诸多情况下,车厢内的人员极易受伤,甚至危及生命。

请广大货运车辆驾驶人切勿利用车厢拉载人员,乘车人员更应按照规定搭乘正规的交通工具出行,不要因心存侥幸而造成不可挽回的后果。

编辑:张晓雨   校对:何盈巧   审核:周润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