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利用社会力量查找被执行人财产及线索,有效地执行生效法律文书,维护法律权威,现依申请执行人河北白鲸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的悬赏执行申请,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的相关规定,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特发布悬赏执行公告如下:
一、被悬赏人(被执行人):刘丹,女,汉族,1997年9月27日出生,住资阳市安岳县镇子镇茶店村7组,公民身份证号码:511023199709277522。
案号:(2024)川20执226号
执行依据:北海仲裁委员会(2023)北海仲字第21-358号裁决书
涉案标的:113952元
二、悬赏期限:一年(即2024年6月20日至2025年6月19日)
三、悬赏事项:除本院已掌握的被执行人财产情况,凡向本院所提供财产线索若真实有效且尚未被人民法院掌握,经本院查证属实并通过该线索实际执行到位,使本案债权全部或部分实现的,申请执行人承诺按2000元支付悬赏金。
对提供被执行人相关财产线索的单位及个人,本院予以严格保密。举报人为申请执行人、其他代理人、有义务为人民法院提供线索的个人(单位)或存在其他不应发放悬赏金情形的,不予发放。严禁使用不正当手段获得举报线索。
特此公告。
举报联系电话:028-26129875
四川省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六月二十日